关于征集南通市城市更新专家库专家成员的通知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11-24 17:28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住建设〔2025〕17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城市更新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决策咨询、技术支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城市更新决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根据《南通市市区城市更新办法》(通政办规〔2025〕1号)等相关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南通市城市更新专家库成员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依据

依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2〕14号)、《南通市市区城市更新办法》(通政办规〔2025〕1号)等文件规定,组建南通市城市更新专家库,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二、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面向全国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建筑、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绿化、消防、环保、文博、金融投资、政策法律等与城市更新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研究人员、管理人员及实务工作者,具体专业和方向分类见附件1。

三、工作内容

1.为开展城市更新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城市更新项目谋划、保障、监督、检查、评审等工作;

2.参与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制度、规划、方案、技术导则等文件的制定,以及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

3.参与研究和制订城市更新相关规划、土地、金融、产业等方面支持政策;

4.为城市更新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宣传培训提供帮助;

5.参与我市有关城市更新的其它相关工作。

四、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品德与健康。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责任心强、客观公正;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充足时间和精力承担专家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殊领域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专业资质与经验。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工程师、建筑师、规划师、研究员、副教授等,或具备同等专业水平的执业资格(如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3.政策与地方认知。熟悉国家、江苏省及南通市关于城市更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导向、技术标准和规范;了解南通市城市发展现状、资源禀赋、城市规划及城市更新工作重点,能够结合南通实际提供专业意见。

4.履职能力。能够积极参与城市更新相关的评审、论证、咨询等工作,按时完成任务;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

五、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扫描件1套,电子版需按顺序整理为PDF文件):

1.《南通市城市更新专家库成员申报表》(见附件2,需本人签字、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盖章确认);

2.个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在同一页);

3.专业资质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公章确认真实性);

4.工作经历与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工作经历说明、代表性项目成果证明、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需突出与城市更新相关的工作经历和业绩);

5.其他补充材料(如资深专家年龄放宽的证明、行业协会推荐函等,如有则提供)。

六、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或单位推荐。申报人员可通过个人申报或单位推荐两种方式参与。个人申报需自行填写材料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单位推荐由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市相关单位、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企业等根据本单位或行业内人员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并在申报表“推荐单位意见”栏盖章。

2.材料提交。

提交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方式:纸质材料需邮寄至南通市城市更新服务中心(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主楼801,联系人:杨石彬,联系电话:18862745899),邮件封面请注明“城市更新专家库成员申报材料-申报人姓名”;电子版材料需发送至指定邮箱:89243689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南通市城市更新专家库成员申报材料-申报人姓名”。

3.材料审核与遴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人员的专业能力、业绩水平、行业影响力等进行综合遴选,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4.公示与聘任。拟入库专家名单将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聘任手续,颁发《南通市城市更新专家库专家聘书》,聘期为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计算),聘期内可参与南通市城市更新相关工作。

七、其他事项

1.材料真实性。申报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将取消申报资格;已入库的予以退出,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信息保密。申报材料中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涉密信息的,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处理,不得擅自泄露。

3.入库专家权利与义务。入库专家享有相应权利(如获取工作所需信息、发表专业意见、获取报酬等),并履行相应义务(如遵守工作纪律、客观公正履职、保守秘密等)。

附件:1.南通市城市更新专家库专业和方向分类

    2.南通市城市更新专家库成员申报表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2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