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38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市区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管理的提案)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0-30 15:42 累计次数: 字体:[ ]

周晓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区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发展成为广大市民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据统计,全市目前电动自行车保有量402万辆,数量众多,管理难度大。日常检查发现,部分住宅小区存在充电设施数量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阻碍消防疏散通道等问题。近年来,全国各地屡屡发生由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导致的火灾事故,特别是今年南京“2.23”火灾事故,社会各界对于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空前关注。我市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持续强化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严防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策保障。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使用管理,市住建局研究制定了《南通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导则》,指导各县(市、区)按导则规范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落实分组停放和分隔设施等措施。市消防救援支队围绕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安全充电、安全使用”,组织起草南通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目前已组织召开项目专家征求意见会,下一步按程序报市场监管部门,计划下半年印发实施;深入各县(市、区)住宅小区开展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位调研,测算合理的充电桩配比(建议老旧小区不低于3:1,新建住宅小区不低于2:1),拟提请政府层面研究实施。

二、加大监管整治力度。2024年6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通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电动自行车贯标认证、生产销售等10项专项行动。从市场监管、工信、公安、住建、交通、消防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综合采取“四不两直”、交叉互查等工作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为重点整治住宅架空层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充电、飞线充电,堵塞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督促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定期组织消防、公安、住建、市监等部门开展集中夜查,共开展集中夜查行动4次,检查住宅小区、自建房3176家,现场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2876辆,处罚金额4.5万元。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6200余家次,发现并及时处置涉及电动自行车消防风险及其他各类隐患2300余处;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累计派出小区检查人员1.7万人次,有力营造了平安稳定社会环境。

三、推动小区停放充电设施建设。针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位数量不足,充电过程容易引发火灾的实际情况,住建部门强化源头治理,积极推动居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充电设施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一方面严格审查建设单位报送的新建居住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从源头加强管控,确保非机动车停放场所建设符合布局要求和配建比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同时,按照“能建尽建”原则,压实属地政府责任,研究制定既有小区增设停放充电设施工作计划,通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第三方建设运营企业、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投资等形式,集中推进停放充电场所建设。经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既有小区已累计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56543个。

四、强化技防设施运用。针对核查住宅“两类情形”发现的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情形,仍然停车的全部要求增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喷淋系统,确定不停车的要求增设确保电动自行车无法进入的隔离措施,对于室外新增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库,要求建设单位增设简易喷淋和独立感烟设施。针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充电问题,提请市政府将安装AI智能梯阻系统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以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破解难题,截至目前,在全市1721个高层小区部署安装5.1万余套梯控AI系统,自动识别电动自行车,通过声光报警、远程控制等方式,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梯入户。

五、推进专项投保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银保监局,邀请中国平安等保险公司开展座谈,进一步明确电动自行车火灾投保险种,推行电动自行车火灾投保,强化权益保护,解决善后难题。目前市区已经将电动自行车火灾投保纳入自然灾害家庭财产综合险;如东县、如皋市等地明确将在符合规定场所内充电、停放电动自行车引发家庭火灾并造成财产损失的纳入保险范围;海安市按照单辆电动自行车保费20元进行投保,在当前户籍家庭购买自然灾害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基础上,将在符合规定场所内充电、停放电动自行车引发家庭火灾并造成财产损失的纳入保险范围;启东市、苏锡通在电动自行车火灾投保纳入自然灾害家庭财产综合险的基础上,为前期建设的178个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完成火灾投保工作。同时针对公共区域充电场所,推动建设运营方投保,为集中充电的车辆统一购买保险。

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针对近期国家层面密集制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要求(试行)》等多部文件,通过专题组织集中宣贯,普及相关文件内容,推动相关要求执行。同时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网站、新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高频次刊播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消防公益广告,利用居民住宅区的板报、公示栏等传统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常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加强协同,组织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习惯,提高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居住小区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