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23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关于促进南通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来源: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11-01 17:31 累计次数: 字体:[ ]

王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南通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区位优势及发展前景双驱动下,我市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但也存在着区域发展不均衡、房源供应不充足等问题,您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开发企业等市场主体角度出发,提出的各项具体建议,对我们的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职能部门,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为推动我市房地产高质量发展,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主要如下:

一、加强政策研究,稳定市场预期。为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房住不炒”定位,做到精准调控、长效管理,今年4月,我市出台《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办〔2021〕44号),通过实行覆盖全市域的地价房价精准化“双控”制度、全面实行商品住房最高备案价和片区指导价制度、构建覆盖全市的房地产市场监控体系等措施,稳定市场预期。此外,编制了《江苏省南通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和“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通过建立健全市场调控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市场稳控经验成果。

二、优化供应结构,强化土地管理。强化房地联动,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把握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序。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并实行相对集中公告和出让,对确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进行“计划单列、快速审批”,做到应保尽保。及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和存量住宅用地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全市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采取“控房价、控地价”方式供应,严格控制土地溢价率,稳定地价、房价。

三、关注企业需求,提升营商环境。一是适度放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2018年6月,市区按照政府监管、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全面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保证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防止了资金挪用、楼盘烂尾等情况的发生。2019年4月,考虑企业合理诉求,对预售资金监管进行了适度调整,放宽了重点监管资金归集标准和拨付节点比例,增设了预售资金保函业务,并将竣工保证金和装配式建筑保证金纳入预售资金监管,从多头监管调整为统一监管,多项举措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二是疫情期间,通过顺延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放宽商品房预售许可要求、放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公积金有序投放等九项措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三是充分考虑企业诉求,通过召开房地产企业座谈会等方式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尊重企业个性化需求,对特殊事项实行“一企一策”,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根据企业申请,通过预售监管资金提前拨付等措施,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四是建立诚信激励机制,2020年起,市区全面实行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信用良好企业予以优惠政策支持,在市场准入、资质升级等方面按规定享受优先资格。

四、规范经营行为,维持市场秩序。一是严格落实新建项目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的提前约谈制度,要求开发企业公示楼盘相关信息,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销售中实行明码标价,严格执行“一房一价”,不得有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行为;二是通过部门联合执法,对违规销售、违规交房、未实施明码标价、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等行为进行重点排查整治,公开通报不正当经营行为,并依法严肃查处;三是引导热点楼盘采取公证摇号方式进行开盘,会同市司法局对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保障热点楼盘销售过程公正透明;四是加强成品住宅装修工程质量管理,严格实行实体样板间制度,凡采取预售模式的成品住宅,必须在申领预售许可证前建设与交付标准一致的实体样板间,同时研究出台了精装修住房分档顶级标准,对装修部分主材、家电设备在用材、品牌等方面提出相应要求,并实行联合监管和验收,确保实现“优质优价”。

五、加强中介管理,净化市场环境。一是启动中介信用评级,2020年起,市区全面实行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信息管理,通过对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的加减分,对市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黑白名单”管理,并对信用等级较低、存在违规行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重点监管,并视情冻结机构网签资格;二是实施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新政,2020年12月1日起,崇川区范围率先施行监管新政,对利用贷款交易的二手房交易资金实行强制全程监管,杜绝了假证骗贷、跨行多贷等欺诈行为发生,也大大提升了买卖交易过程的透明度,杜绝了中介机构“吃差价”、“阴阳合同”等行为的发生;三是部门联合整顿市场秩序,联合市公安局、网信办、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房地产经纪机构自媒体信息发布整治专项行为,同时组织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领域专项排查,对存在发布虚假广告、虚假房源、炒卖新房、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六、完善系统建设,提高治理效能。一是建立了覆盖全市的房地产市场监控体系,以宅用地价格、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二手住宅价格、住宅租赁价格为核心指标,实施日常监测,发现房地产市场出现异动时,及时提示和预警,为市场稳控提供科学支撑;二是开发完成了“通房e办”微信小程序,实现了房屋租赁备案、二手房源信息发布、可售房源查询、预售公告、商品房合同备案等业务的移动服务平台线上查询办理;三是探索搭建租赁平台,当前,我们已经和建行启动了课题研究,计划通过“互联网+房地产+金融”方式,打造我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助力构建稳定、安全的住房租赁环境。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房地产监管方面的宝贵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考虑和采纳您的建议,适时出台更进一步的规范制度,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