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6-27 15:06 累计次数: 字体:[ ]

《实施方案》确定了1个总体要求,明确了4项工作目标,围绕3项主要任务、明确9个方面排查重点、6个方面整治方法、6个方面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了5项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

突出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全面覆盖、不留盲区。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消除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以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全面彻底排查整治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完善相关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城乡既有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一是实施百日攻坚。2022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范围内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我们在国家提出要求后及时推进,比省要求提前一个月。二是消除存量风险。三个节点:一是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同步开展整治;二是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行政村集体土地上有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整治;三是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与之前开展的专项行动保持一致。三是遏制增量风险。主要是通过建立制度体系,加强自建房安全管理。四是构建长效体系。建立健全房屋隐患动态发现机制,加强住房经营性用途准入、房屋新建改扩建、房屋鉴定检测管理,推动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房屋安全管理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是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明确排查内容,排查重点九个方面和排查方式。二是彻底整治风险隐患。包括六个方面:1.确保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恢复营业前消险。2.实现D级危房住人动态清零。3.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推动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4.结合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持续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5.实施分类整治措施。6.清查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包括六个方面:1.加强住房经营性用途准入管理。2.健全房屋隐患动态发现机制。3.加强房屋改扩建管理。4.加强农村自建房新建翻建管理。5.加强房屋鉴定检测管理。6.推动房屋安全信息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必要时抽调人员,组建专班,集中办公,组织开展督促指导工作。各县(市、区)建立相应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二是压实各方责任。产权人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三是加强支撑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明确专门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机构,加强法律咨询、经费保障等。四是强化督促指导。开展督导,加大工作的组织、督促、检查、问责力度等方面要求。五是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提高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

政策原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图解: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