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对于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申请财政补贴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如何规定?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9-02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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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按照本办法完成加装电梯的,经申请给予本单元全体业主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住宅楼为七层及七层以上20万元/台、六层18万元/台、五层16万元/台、四层14万元/台。
第十九条规定,按照本办法出资加装电梯的建设者,可以申请提取业主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中个人所需支付的分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