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质监〔2025〕4号
主城区各项目参建单位、建材(构配件)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
为强化主城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参建单位质量责任,持续推进建筑工程质量提升,现将2024年四季度主城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情况通报如下:
2024年四季度南通市主城区在监建筑工程项目135项,建筑面积848.34万㎡。竣工验收监督合格并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40份,涉及建筑面积269.77万㎡。共开展监督检查525项次,共签发质量整改通知书124份,开具质量抽检通知书15份。
1.混凝土强度:抽测77个构件,全部合格。
2.钢筋保护层:抽测34个构件,其中2个构件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合格率94.1%。
3.建筑原材料:抽检防水材料16组,其中1组不合格,合格率93.8%;抽检保温材料10组,其中5组不合格,合格率50%;抽检水泥10组,其中1组不合格,合格率90%;抽检砂18组、电缆8组、粉煤灰7组、桥架4组、风管4组、镀锌钢管4组、钢筋4组、防火阀3组、电工套管3组、涂料2组、消防水带1组,全部合格。
新增建材登记201件(详情见表一),抽查12家检测机构、7家预拌混凝土企业、5家预拌砂浆企业、17家预制构件企业,签发整改通知书38份。
表一2024年四季度新增登记建材分类表
种类 |
给排水管材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防水材料 |
预制构件 |
门窗 |
预拌混凝土 |
预拌砂浆 |
其他各类建筑产品 |
数量 (件) |
27 |
38 |
14 |
33 |
24 |
21 |
7 |
7 |
30 |
市区14家检测机构四季度共签发检测报告44098份,上报不合格质量检测报告627份,不合格报告率1.42%。各检测机构检测情况见表二。
表二2024年四季度市区检测机构检测情况统计表
检测机构名称 |
签发 份数 |
不合格 份数 |
不合格率 |
不合格总占比 |
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14492 |
215 |
1.48% |
34.29% |
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
11415 |
145 |
1.27% |
23.13% |
南通中城建设工程检测公司 |
4205 |
55 |
1.31% |
8.77% |
南通市通佳检测有限公司 |
3798 |
72 |
1.90% |
11.48% |
南通市耀华检测有限公司 |
3532 |
59 |
1.67% |
9.41% |
南通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2989 |
53 |
1.77% |
8.45% |
南通同诚建设检测有限公司 |
2594 |
13 |
0.50% |
2.07% |
南通大瑞建设工程检测公司 |
528 |
5 |
0.95% |
0.80% |
江苏中基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471 |
10 |
2.12% |
1.59% |
南京南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
22 |
0 |
0 |
0 |
南通天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18 |
0 |
0 |
0 |
南通市兴业桩基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7 |
0 |
0 |
0 |
江苏省建苑岩土工程勘测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
13 |
0 |
0 |
0 |
江苏恒一岩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 |
0 |
0 |
0 |
合计 |
44098 |
627 |
1.42% |
100.0% |
四季度不合格检测报告中,按检测专项分:钢筋保护层总报告163份,不合格报告63份,占39%;纸面石膏板总报告35份,不合格报告13份,占37%;混凝土实心砖总报告33份,不合格报告7份,占21%;干混砂浆总报告404份,不合格报告68份,占17%;保温材料总报告49份,不合格报告8份,占16%;结构钢总报告312份,不合格报告40份,占13%。
四季度我站共登记投诉512起,其中涉及渗漏200起,占比39.1%;精装修145起,占比28.3%;设施、设备(含门窗、五金、水电安装等)75起,占比14.6%;主体结构(含贯穿性裂缝)38起,占比7.4%;室外工程18起,占比3.5%;空鼓、开裂、起砂、表面收缩裂缝(毛坯)5起,占比1.0%;其他31起,占比6.1%。详情见图一。
图一 2024年四季度主城区登记投诉类别占比
1. 检测综合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开工前未及时编制《检测计划》和《检测方案》。
2. 材料进场验收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进场钢筋缺少材料登记证明,混凝土实心砖、防火阀未见型式检验报告。
3. 施工图设计文件使用管理存在不足:部分项目未按通质监〔2018〕30号文件要求使用经审查合格并逐页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
4. 消防监理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监理单位未按通质监〔2024〕20号文件要求将涉及的消防工程纳入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5. 建设单位不履行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雨润星雨华府项目建设单位南通雨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 其他质量行为问题:部分项目装饰装修分包单位进场时未报审;未按通质监〔2021〕24号文件要求设立备份样品库。
1. 钢筋混凝土工程:部分项目混凝土构件表面存在裂缝、蜂窝、缺棱掉角等外观质量缺陷;钢筋机械连接直螺纹丝头端部未切平;纵向受力钢筋安装间距、锚固长度、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超过规范允许偏差;梁柱偏心距大于柱宽1/4未按设计要求增设梁水平加腋;梁端箍筋加密区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连接器不符合规范要求;后锚固植筋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钢筋搭接焊焊缝宽度、有效厚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2. 装配式工程:部分项目预制墙板底部联通腔连接节点接合面处楼面未清理干净。
3. 钢结构工程:部分项目钢梁防火涂料涂层表面裂纹宽度超过规范允许值;钢部件坡口采用气割,局部缺口深度超过规范允许偏差。
4. 装饰装修工程:部分项目玻璃栏杆安装不牢固,安装预埋件设置及连接节点不符合设计要求;地面板块面层接缝高低差超过规范允许偏差;墙面涂饰层表面平整度超过规范允许偏差;电梯厅公共区域窗户未按设计要求安装防护栏杆;地漏水封高度小于50mm;橱柜门与框架平行度超过规范允许偏差;吊顶基层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设计要求;户内厨、卫间墙砖存在大面空鼓;壁纸表面有斑污,拼缝明显。
5. 幕墙门窗工程:部分项目门窗扇开关不灵活;门窗与墙体间缝隙填嵌不饱满。
6. 水电安装工程:部分项目阳台明设塑料排水立管未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现场采用的新风机型号与设计要求不符;风管、排烟风机、消防水管主管道抗震支吊架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风管、桥架、消防管等固定支吊架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JDG电导管壁厚不符合设计要求;电缆桥架表面防护层厚度不符合要求;分户配电箱未设置回路功能标识;智能化箱金属外壳未接地;基础接地镀锌扁钢厚度小于4mm。
7. 屋面工程:部分项目屋面太阳能水管进出管井未采取防雨水进入措施;上人屋面通气管高度不足2m;屋面保温层排汽孔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
8. 消防工程:部分项目常闭防火门未安装闭门器,双扇防火门未安装顺序器;管道穿过防火墙、防火隔墙、竖井井壁、建筑变形缝和楼板处的孔隙未采取防火封堵措施或防火封堵不到位;防火隔墙未砌至结构梁、板底面;防火卷帘与墙体间、幕墙在每层楼板外沿处防火封堵不到位;疏散出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设置在高处不便于直接开启的自然排烟窗未在距地面高度1.3m~1.5m处设置手动开启装置;采用自然通风防烟的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小于2.0m2;消防水泵控制阀采用无开启刻度和标志的暗杆闸阀;消防水泵压力表未加设缓冲装置,量程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消防水泵控制柜无防护等级;未设置疏散应急图并粘贴在明显位置;室内消火栓未按设计要求采用减压型消火栓;甲类仓库未设置灭火器;消防金属配线管未采取防火措施;钢质防火门门框内未充填水泥砂浆或充填不密实;消火栓箱门开启小于120°;汽车坡道区域未按设计要求设置喷淋保护;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宽度大于1.2m,下方未增设喷头;室内高度大于4.5m的场所未选择特大型或大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建筑周围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未设置明显标识;外墙消防救援窗口未设置明显标志;水泵接合器处未设置永久性标志铭牌;疏散指示方向设置有误。
9. 其他实体质量问题:部分项目无障碍电梯候梯厅按钮未设置盲文标志;门窗洞口四角处保温板拼接,未采用整块保温板切割成形;发泡水泥板粘贴上下排之间未错缝1/2板长,安装于楼层结构梁部位的水平通长角钢托架设置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卫生间防水层向外延展长度、向两侧延展宽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一) 项目名称:南通大学七期学生公寓项目。建设单位: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虞永军);监理单位:江苏省标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陈国军);施工单位: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赵玉明)。该项目积极落实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结合工程实际实施“物勒工名”。
(二) 项目名称:崇川区狼山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负责人:朱荣军);监理单位: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范森);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潘磊)。该项目接入质量数字化管理平台,现场配备自动养护室、压力机等数字化联网设备,实时监控关键工序质量数据,提升监管效率。
针对通报的典型问题,各在建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采取相应质量保障措施,避免质量隐患。我站将持续加强对项目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及建筑工程材料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其他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并根据项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将参建责任主体的不良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考评。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加强混凝土现场质量管控。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好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关,抓好梁板保护层及梁柱核心区隐蔽验收,做好混凝土浇筑旁站及养护巡视工作。施工单位应进一步完善混凝土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做好人员技术交底,强化混凝土试件留置、浇筑、养护等工作,落实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二) 深化质量通病专项治理。针对通报及质量投诉中较集中的渗漏、精装修、安装等问题,各在建项目应进一步落实《南通市住宅工程渗漏防治技术指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14)等相关标准和文件要求,强化样板示范、施工工序自检、交接检、隐蔽验收,监理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巡视、平行检验及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监理旁站,切实保证住宅工程建设质量。
(三) 推进消防施工质量提升。各项目参建责任主体应切实担起消防工程质量的首要责任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落实《关于加强主城区房屋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通质监〔2024〕20号)文件要求,做好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验收,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和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加强涉及消防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的验收,保障消防施工质量。
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