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建安监【2020】17号
市区各房屋建筑和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防范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我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布。请各相关单位务必严格执行,我站将加强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未认真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项目和企业将采取项目经理记分、移交行政处罚、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企业信用扣分、列入“黑名单”和提请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六条规定》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