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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市主城区建筑工地夏季高温安全防范的工作提示

来源: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5-07-01 字体:[ ]

市安监提示〔2025〕7号

各相关单位:

当前,我市进入夏季晴热高温阶段,极端恶劣突发天气频发,生产安全事故进入易发多发期。为切实做好主城区建筑工地夏季高温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因高温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提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等。(详见附件)

二、研判风险

各参建单位应认真研判当前高温环境下安全生产的风险因素,识别现场风险源,并按双重预防机制落实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做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一般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三、工作时间

各建筑工地应及时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和休息时间,尽量避免高温时段作业,应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气温升降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避高温措施。

1.日最高气温≥35℃且<37℃时(高温黄色预警),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且在气温最高时段(如11:00-15:00)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37℃且<40℃时(高温橙色预警),用人单位除采取高温黄色预警时的措施外,在高温橙色预警未解除前不得安排高温环境下的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40℃时(高温红色预警),除紧急抢险、抢修作业等特殊要求外,应当停止当日所有的室外露天作业。

4.确因施工工艺等要求,需在气温最高时段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制定和严格落实防暑安全保证措施,并报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批准。

四、防范重点

(一)人员健康

高温期间,施工总包单位应当组织一次对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人员,应当调整作业岗位。同时,每天班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观察,测量体温和血压。对于身体健康情况异常的,应视情况安排休息或劝导就医治疗。

(二)安全教育

工程参建各方应加强高温季节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和应急培训工作,严格落实每日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确保安全保障措施和防暑降温措施落实落地,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未经岗前和班前培训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三)环境改善

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建筑工地施工作业区、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场所满足防暑降温需要,主动提供凉茶或含盐凉开水、绿豆汤等防暑饮料,配备清凉油、人丹、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药品及医疗急救物资等。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做好成品、半成品、生熟食品的分类储藏以及食堂的炊具、餐具的及时清洗和定期消毒。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特别是有限空间作业温度升高情况下易发生中毒窒息事故,施工过程中须加强检测通风。

(四)应急救援

施工单位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组织救援演练。作业人员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采取防暑降温和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并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救治。

(五)施工环节

1.火灾安全防范

施工单位要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防火材料、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在有遮挡、通风阴凉的地方,严格分库、分类存放,禁止混放、混装,禁止直接放在高温下暴晒,防止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2.触电安全防范

气温高,降雨多,高温高湿容易导致电线老化、破损,使电气设备绝缘性能下降或外壳带电。各在建项目要加强临时用电设备安全巡视检查,督促用电人员严格执行电气安全规程,杜绝违规操作,加强用电设备、装置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3.高坠安全防范

高处作业人员易因炎热忽视个人劳动防护,极易引发高处坠落事故。施工单位要做好临边洞口的防护措施,做好作业前脚手架、爬梯、操作平台的架体稳定性排查和杂物清理,严禁工人酗酒和疲劳作业,督促工人作业时规范佩戴防护装备。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3.《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25年7月1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docx

附件2: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docx

附件3: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