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提示〔2025〕10号
提示背景:当前正值夏末秋初,气温仍较为炎热,用电负荷相对较大,同时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频发,容易引发火灾风险。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5﹞51号)精神,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现就加强主城区受监房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作出如下提示:
一、立即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各项目建设单位应立即牵头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重点对动火作业、临时用电、易燃易爆材料存放、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台账,限期整改闭环。
二、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一)动火作业审批管理:所有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按省住建厅相关工作要求,使用《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证》(附件1),落实“六必须”和“四个一律”要求,严禁违规动火。
(二)作业人员管理: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证件),施工单位须严格核查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人证不符、无证操作。
(三)现场监护与隔离:动火作业区域必须与其他区域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清理周边可燃物,配备消防器材,设置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后须彻底检查确认无火险隐患。
三、加强临时用电与易燃材料管理
(一)临时用电安全:严格按规范敷设电缆电线,严禁办公、生活区用电线路私拉乱接,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与两级漏电保护原则,高温、强对流时段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检。
(二)易燃材料管理:保温材料、装饰材料、油漆溶剂等易燃物品应分类存放、远离火源,并设置警示标识,配备灭火器材。
四、强化应急准备与值班值守
(一)应急物资储备:确保现场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设施完好有效,消防水源充足。
(二)应急演练与值班:项目部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并处置。
五、开展宣传教育,确保责任落实
各项目应组织学习《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告》(附件2)、《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告知书》(附件3),并在现场显著位置张贴海报,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各参建单位应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1.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证
2.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告
3.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告知书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