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鑫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2-04 15:03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住建党组〔2024〕2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刘鑫同志任局安全生产监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