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榕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住建党组〔2021〕51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于榕庆同志任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免去其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党支部书记职务;
曾晓建同志任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党支部书记,免去其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党支部副书记(保留正科职待遇)职务;
徐武钧同志任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党支部书记,免去其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丁志成同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党支部书记职务。
中共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