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燕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房地产领域群体性纠纷应对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受政策调控、疫情反复等因素影响,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剧增,部分经营不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现资金紧张甚至断裂风险,导致在建项目停工、延期交付、质量不佳等问题出现,房地产领域群体性纠纷随之大幅增加。为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目前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举措:
一是全力做好恒大“保交楼”工作。针对“保交楼”项目,指导属地成立工作专班,专人派驻项目现场负责项目进度管理、质量监督、成本控制、财务结算等事宜,“一楼一策”分类化解项目风险隐患。目前,我市6个恒大项目已交付4个,已交付套数占比77%。同时,协调司法查封和土地抵押问题也取得进展,已交付项目的产权办证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是做好房地产领域风险化解处置。市级层面成立了由网信办、中级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管委会)组成的房地产涉稳项目处置工作专班,加强对房地产涉稳项目的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对矛盾风险较多的问题楼盘形成领导包案。针对中南集团相关问题,由区政府成立了专门的风险防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街道与部门间的沟通联络机渠道,多次会商研判,制定预案、控制舆情,随时准备应急处置,维护房地产领域秩序整体稳定。同时,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加大与公安、信访、网信等部门的联调、联处、联控机制,全力钝化矛盾,做好思想疏导和吸附稳定工作。对于恶意煽动、寻衅滋事,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依法打击。
三是启动涉稳项目“周调度”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房地产涉稳项目“周调度”工作。全面排查全市在建在售住宅项目,建立稳定信息报送渠道,每周梳理盘点面上情况,以此加强对问题楼盘的动态分析研判,及时协调解决相关矛盾问题,持续做好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意在妥善化解存量风险,防范遏制增量风险,力保下半年计划交付项目顺利交房。
四是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对存在问题苗头的项目重点关注、提前布控,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发生。针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建立了预售监管资金定向拨付农民工工资常态化管理机制,开发企业申请监管资金时,留足当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的20%存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内的资金达到相应额度。对问题项目实行监管资金定向拨付机制,加强预售资金使用审核,直接将监管资金“点对点”定向拨付至房地产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确保预售资金用在本项目工程建设,防范资金挪用风险。
当前,尽管我市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然形势复杂、任务艰巨。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通过更多有效措施应对房地产领域群体性纠纷。
一是防范遏制纠纷增量风险。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思路,“一头”抓优质房企,加大土地、金融、价格等政策支持力度,缓解房企经营压力,提升企业深耕南通发展信心;“一头”抓出险房企,依法依规处置企业违法违规问题,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推动优胜劣汰和行业出清。同时,通过健全房地产监管工作机制、争取“保交楼”项目配套融资、推动建立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制度等措施带动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向好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房地产领域风险,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房地产领域群体性纠纷。
二是做好涉稳项目排查预警。通过全市范围内的房地产涉稳项目“周调度”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分类梳理,逐一登记建档,及时处置分流、预警报告,真正做到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处置快、预判准。对暴露出来的重大疑难复杂涉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统筹系统资源,组织专门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化解。对已达成调解协议的,适时跟踪回访。对调解协议履行不到位的,及时督促落实到位。针对已经出现问题苗头的中南集团等企业,一方面要督促企业加快处置优质资产,盘活集团资金,增强纠纷处置能力;另一方面,鼓励企业引入商业运营公司,增强商业项目活力,营造良好经营氛围,减少纠纷的发生。
三是建立纠纷化解联络机制。在已经建立房地产涉稳项目处置工作专班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各部门房地产纠纷涉及处室、人员的日常联络机制,统一纠纷处理的思路和尺度,避免“类似问题不同阶段不同答复”情况出现,增强对可能引发集团性、社会型问题房地产群体性纠纷的敏感度,善于早期发现问题、预测走向,有效推动矛盾纠纷诉外化解。
四是促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商品房纠纷矛盾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搭建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依托智慧法院以及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成果,积极推广线上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服务,构建区域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联动化解受理、处理和大数据综合平台,对事项办理进行详细记录,促进多元解纷可视化,注重使用法院类案裁判规则组织调解,让当事人了解诉讼风险,合理构建心理预期,重大、复杂案件实行联合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应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五是扎实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共同举办法治讲座、集中法律咨询形式,进社区、进企业,增强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法律意识和契约理念。定期向社会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化解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共同引导购房人依法理性维权。推广普及第三方调解等非诉解纷方式的渠道及流程,共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矛盾。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也将持续完善优化房地产管理工作,积极构建平稳健康、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