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南通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提高农村住房品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南通建设,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南通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对外公开,1月18日始至2月1日结束,征集了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二、意见建议情况
公示期内,共收集到1条意见建议。
《暂行办法》第十条:“原址、原高度、原占地面积”、不得超过两层这个政策,建议是否可以调整为:根据家庭户口成员人数按人均面积核算。
三、相关反馈
针对意见建议“调整为根据家庭户口成员人数按人均面积核算”的问题,决定不采纳。“原址、原高度、原占地面积”、不得超过两层的表述源自《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通办发〔2020〕26号)。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