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检查主体情况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11-06 14:46 累计次数: 字体:[ ]

行政检查主体名称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施 健

单位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150

举报投诉电话

0513-59000515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业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