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
2026年2月5日,我站在对江苏南通发电有限公司厂前区建设项目日常巡查中发现,该项目塔式起重机拆卸单位通州建总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在塔式起重机拆卸过程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南通发电有限公司厂前区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河南汴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省苏通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安拆单位:通州建总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涉及设备:塔式起重机(备案号:苏ER-T202500573)
二、违规作业情况
2月5日,通州建总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在对该项目现场塔式起重机(备案号:苏ER-T202500573)拆卸作业过程中,发现该设备液压系统存在故障,标准节无法正常下降等异常情况。通州建总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排查故障并制定可靠的安全处置方案,现场决定采取减少降节数量、更换汽车吊型号等方式,在替代方案未经计算复核、履行报审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拆卸作业方案,违规继续进行拆卸作业。项目施工单位河南汴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苏省苏通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现上述情况,未予以制止也未及时报告。
三、下一步措施
为严肃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通建安监〔2020〕9号)等要求,自通报之日起30日内,暂停通州建总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在南通市主城区范围内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含顶升、附着)业务。请通州建总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在通报之日起30日内将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复核的整改资料报送我站。
请各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深刻汲取事件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全过程安全管理,严禁无方案施工、违规变更方案、冒险作业等行为。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