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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主城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管理突出问题及监管要求的通报

来源: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6-05-13 字体:[ ]

主城区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与安拆单位:

近期,我站结合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数据核查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部分在监项目参建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现场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违规作业、资料弄虚作假、安全管控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强化警示教育,压实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秩序,现将近期排查发现的典型问题及相关监管要求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仍继续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维保作业问题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R23027地块项目

起重机械安拆维保单位:南通鑫源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涉及设备:塔式起重机(备案号:苏FK-T01295)

(二)违规事实

经查,南通鑫源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参与上述项目塔式起重机(备案号:苏FK-T01295)安拆作业期间,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但自2025年12月13日起,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且未按规定申请换证延期,仍擅自继续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维保等相关作业,该行为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二条相关要求,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三)处置措施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等相关规定,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暂停南通鑫源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南通市主城区范围内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拆、维保等业务,直至该公司重新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后,经核准方可恢复相关业务。

二、安拆资料弄虚作假及现场违规安装建筑起重机械问题

(一)建筑起重机械安拆资料弄虚作假

1.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R23027地块项目

起重机械安拆维保单位:南通建业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涉及设备:塔式起重机(备案号:苏FK-T01295)

2.违规事实

经查,安拆维保单位南通鑫源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为上述项目塔式起重机(备案号:苏FK-T01295)原安拆维保单位,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后,南通建业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为帮助相关单位规避监管、掩饰问题,提供该塔式起重机安拆合同、安全协议及后期维保等相关资料。经核查,上述提供的资料与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原备案资料及现场实际情况明显不符,存在安拆资料弄虚作假嫌疑。

(二)现场违规进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作业

1.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中学紫琅校区(建设名)

起重机械安拆单位:南通建业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涉及设备:塔式起重机(备案号:苏FA-T202514291)

2.违规事实

我站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南通建业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该项目塔式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1)塔式起重机基础施工与说明书严重不符:说明书要求地脚螺栓内距1315mm、外距2015mm,现场实测内距1439mm、外距1891mm,内外各相差124mm,不符合设备安装规范要求。

(2)塔式起重机基础支腿非原厂构件:现场使用的基础支腿无法提供原厂合格证明,构件来源不明,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3)危大工程施工方案存在重大缺陷:塔式起重机基础施工与说明书要求不符,且危大工程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方案缺乏有效的技术保障,无法指导现场安全施工。

(三)处置措施

综上,为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通建安监〔2020〕9号)等文件要求,自本通报之日起三个月内,暂停南通建业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南通市主城区范围内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含顶升、附着)业务。请南通建业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通报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复核确认的整改资料报送我站。

三、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精度不合格问题

近期,我站对主城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开展全覆盖检查及“回头看”抽查工作,发现南通顺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安全监控系统(塔式起重机“黑匣子”),两次抽查均存在重量误差严重超标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首次全覆盖检查后,该公司已针对安全监控系统误差超标问题完成整改。我站在此基础上,对该公司安装在R24022地块的2台设备进行抽查,发现其中2#塔吊监控系统(型号:YB-SRD-MTD-C-001)重量误差高达45%,远超5%控制标准,整改效果未达到要求。

(二)处置措施

针对首次抽查不合格情况,我站再次对该公司安装的设备加倍抽查4台,发现线束及通信产品研发制造项目1#塔吊“黑匣子”系统重量误差仍达19%,仍不符合相关要求。

上述情况表明,该公司生产的YB-SRD-MTD-C-001型安全监控系统产品质量及整改工作均未达到使用标准,严重影响起重机械安全运行和现场安全监管工作。请南通顺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立即组织力量,对所有已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进行全面排查、校准,排查校准情况及相关检测数据须在本通报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我站备查。若排查校准后,我站再次抽查仍发现相关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四、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电子备案资料与实体不符问题

近期,南通安顺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两台新出厂智能施工升降机产权备案(制造单位:山东博睿达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型号:SCAI200/200),因资料存疑问题,我站于4月30日组织机械协会、施工升降机厂家代表等专家开展现场核查,发现突出问题情况如下:

(一)违规事实

1.型式试验报告与设备实物严重不符:现场实物无吊笼门自动开关功能、无吊笼门关闭防夹装置,控制系统与操作台生产厂家不一致,无智能施工升降机所需的上、下通道检测装置等,但该公司现场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中,均包含上述相关功能及装置的描述,与现场情况不符。

2.设备存在疑似翻新痕迹:经现场核查,该两台施工升降机操作台位置有改动痕迹,疑似由原驾驶室改装;标准节齿条有磨损痕迹,立管内有混凝土残渣;传动部分电机、减速机有重新喷漆痕迹;吊笼部分结构有重新焊接、补漆痕迹;吊笼控制电箱安装尺寸与吊笼预留位置不符;吊笼顶部及控制电箱表面有明显的旧件重新喷漆、翻新补漆痕迹。

(二)处置措施

上述行为违反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第四条、第六条之规定。根据相关管理要求,对上述两台智能施工升降机不予办理产权备案;同时,将南通安顺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山东博睿达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对其今后涉及的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工作实行差别化管理,加大核查力度,从严管控。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根据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数字化评价工作要求及省住建厅督办意见,为进一步强化主城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现就相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做好长效管控:

(一)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和司索信号工特种作业证,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时须处于有效状态;后续若出现证件过期、人员更换等情况,使用单位务必及时在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办理更新手续。特种作业证件无法延期的,相关人员一律视为无证作业,禁止继续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相关工作。目前,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已实现全国联网,严禁一名起重机械司机、司索指挥人员同时兼任多台设备相关岗位,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机”绑定要求。对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失效未及时处置、违规兼职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规范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电子备案。所有建筑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办理产权电子登记,领取电子证照。请相关产权单位对照要求,及时梳理本单位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情况,对未办理产权电子证照的,尽快准备相关资料,及时完成产权登记。

(三)配齐配足专职安全员。所有在监项目中涉及建筑起重机械作业活动的,必须按规定配备足额专职安全员(持有C1证),并及时在省工改、建设工程数字化监管等系统中更新人员信息,确保人员在岗履职、信息准确无误。

请各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及产权等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通报问题严格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整治排查工作,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我站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拒不落实整改要求、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坚决守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底线。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