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南通市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登记实施细则》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对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混凝土泵送剂、高效减水剂标准型、高效减水剂缓凝型、高性能减水剂标准型、高性能减水剂缓凝型予以登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15日起至2025年4月22日结束。登记证书有效期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2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来电或书面形式告知我站材料检测科(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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