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江苏省建工建材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信息核对,发现南通畅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办理南通市建筑材料登记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为(2021)71182),系伪造报告。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南通市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登记管理制度》,现决定南通畅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一年内申报材料不予登记。
不予登记期为一年,自2023年2月16日至2024年2月15日。
联系电话:0513—59000395 。
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