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
来源: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2-28 13:4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优化房地产市场营商环境。调整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增设重点监管资金保函业务;将竣工保证金和装配式建筑保证金纳入预售资金监管,解决重复监管问题;行政审批实行“一岛式”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2.做好市场稳控工作。市区楼盘在预售许可之前进行约谈,规范销售行为;对关注度较高的楼盘,积极引导采取合理方式开盘;针对房产市场矛盾纠纷,通过约谈、联合检查、暂停网签等方法,规范企业行为。出台《南通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和《南通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评级标准》,促进开发企业诚信经营。

3.加强合同备案管理。推行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增加成品房装修内容。

4.推进信息系统建设。积极建设信息化平台,实现测绘成果管理、存量房备案系统、商品房备案系统、信用评价系统、实时监测系统等同步运转,共联共享。

5.开展租赁中介专项整治。积极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发布《南通市联合开展整顿治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联合检查。

二、建筑业稳步转型发展

1.建筑业保持优势,稳步转型。重点指标保持领先。全市特级企业24家,一级企业269家,历年累计荣获鲁班奖110项,相关指标位居全国地级市之首。产业现代化推进有序。形成了长三角能力最大的PC(混凝土预制件)生产基地,PC构件产能200多万立方米。

2.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起草《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通过省厅专家组评审。目前,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线开通。

3.建筑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序。一是打造“阳光+”招投标监管品牌,实现进场交易。二是规范“评定分离”。印发《操作手册》,规范评定分离试点范围、评标程序、定标程序、信息公开等四个方面,实施以来我市共有17个建设项目试点“评定分离”制度。三是出台EPC管理导则,指导实施市区项目14个。四是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多平台互联,将信用分应用在招投标环节,推进“两场联动”。

4.工程质量安全行业管理有力。一是提升轨道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充分发挥轨道指挥部功能,建立联动执法、专项监督、专家咨询评估、矛盾纠纷化解等机制,确保风险可控。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对全市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预拌混凝土企业和地震监测场所的安全隐患开展集中督查和明查暗访,确保行业的安全稳定。组织开展全市工程质量提升专项督查、市区桩基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提升全市工程质量管控及检测水平。

三、积极落实民生实事

一是推动市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按时优质完成了市区10个老小区整治、全市15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11个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目标任务。二是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全面完成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市区完成新开工棚改安置房7714套,启动7个市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是加强新建成品住宅室内装修管理。牵头出台《南通市市区新建成品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一体化集成设计、施工总承包、材料使用、交接验收、分户验收、室内环境检测及合同约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并提出具体管理措施。四是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出台《南通市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全力协调推进,1台加装电梯投入使用,另有1台加装电梯已经开工建设。五是创新推进依法征收。创新征收思路,确保园林路北延、南通高铁西站等工程顺利推进。六是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改善。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示范村创建,引导示范村拓展环境改善的内涵,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年内新增美丽宜居乡村59个,建成省级特色田园乡村3个、市级特色田园乡村9个。完成省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2109户,市建档立卡户1603户。全年新建改建农村公厕571座。有效保护12个传统村落和5个建筑组群,7个列入全省首批传统村落保护名录。

四、生态环境治理扎实推进

加强污水行业管理,成立污水行业管理工作小组,对全市80个县城及乡镇污水处理厂逐个实地核查。完成新建配套污水管网295公里,完成24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作,完成村庄生活污水治理306个。创新分散式农村污水治理模式,促进农村污水处理能力提质增效。

五、做好地震监测和抗震防灾工作

加强地震监测管理,推进台网系统建设,台站前兆测项数据连续率达到100%,测震数据年平均连续率99.43%。落实重大工程安评工作,积极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区域性安评工作,推进6个固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修编《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开展防震减灾宣传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