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建筑起重机械和超规模危大工程安全技术指导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9-04 13:57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概况

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建筑起重机械和超规模危大工程安全技术指导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公告公示栏(http://zj.nanto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5日9时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建筑起重机械和超规模危大工程安全技术指导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3万元

4、最高限价(单价):建筑起重机械750元/台次(包含差旅费、安全费、管理费、税费);超规模危大工程1700元/项次(包含差旅费、安全费、管理费、税费)。超过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请仔细研究。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一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服务期满经考评,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年。当年度服务结束后,中标人应于当年12月10日前形成年终总结报告,内容包含安全管理咨询意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即采购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能力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专业服务。

(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5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3)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的现场检查人员的简介名册,人员不少于3名,均须具备5年以上本行业从业经验,且需提供2025年4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4)提供超规模危大工程的现场检查人员的简介名册,人员不少于2名,均须具备5年以上本行业从业经验,且需提供2025年4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验检测范围包含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http://www.gsxt.gov.cn)。

(6)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中心监管范围内在建工程参建单位、租赁安装单位、检测单位、监理单位不可参加投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9月15日9时30分。

2、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活动者,请于公告发布至磋商活动开始前于“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纸质文档。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北大街108号万科壹中心8楼北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9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北大街108号万科壹中心8楼北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保证金。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现场磋商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成功大厦南5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13-8155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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