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区新就业群体购房券申请的通知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4-30 10:2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区支持新就业群体购房相关办法,现就开展新就业群体购房券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

(一)线上。2026年5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新就业群体微信搜索“苏银随心办”小程序,登录后申请购房券,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线下。目前崇川区已设立新就业群体购房服务专窗,配备专员提供政策咨询、资料提交、资格预审、选房购房等一站式服务。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8号报业大厦东裙楼一楼崇川爱心房产超市,联系人:苏先生,电话:15365583908。

二、可购房源

新就业群体购房券仅用于购买住建部门筹集的商品房源,房源清单见附件2(持续更新中)。

三、温馨提醒

(一)新就业群体购房券不得抵押、提现、转让、赠予等。一张券仅用于购买一套住房,使用购房券所购住房的合同买受人应是本人或本人及家庭成员。

(二)新就业群体购房券有效期为6个月,采取“设定总额、先用先得”的方式限量使用,申请人应在有效期内尽快使用。

(三)申请人叠加使用新就业群体购房券和人才房票购房的,财政补贴部分可叠加享受,企业优惠让利部分遵循“就高不重复”原则,如人才房票或新就业群体购房券额度已用完,叠加自动终止。

(四)购房券核销后,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合同网签备案手续,合同备案后不得撤销或变更。

(五)通过注销已备案合同且在原项目重新网签备案的,不得使用新就业群体购房券。

(六)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10年内转让住房的,须退还财政补贴部分(不计息)。

详见《申请指南》(附件3)。

市区新就业群体购房政策咨询电话

类别

联系电话

线下服务专窗

15365583908

崇川区世纪大道8号,报业大厦东裙楼一楼爱心房产超市

购房券审核

住房情况审核

(依据申请人社保缴存区域

崇川区 85609035

通州区 86512767

海门区 68025040

开发区 83596104

苏锡通 89196048

通州湾 81680500

社保资格审核

59001262

购房券申请、使用

59000490

附件1 市区新就业群体购房券申请流程.pdf

附件2 市区新就业群体购房券适用房源清单2026.5.6(3)(2).pdf

附件3 市区新就业群体购房券申请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