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专业优势,规范我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我市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拟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组建我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申请入库。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管理和监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公益、廉洁自律;
3.熟悉物业管理及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掌握计算机操作的基本技能;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能够胜任评标工作,特别优秀的,经市主管部门批准,年龄可放宽至70周岁。
申请人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物业服务企业从业满8年,担任企业领导职务满3年,或者担任企业工程技术部门或者项目经理满5年,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行业规范和服务技术标准,具有物业管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达到高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师技能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其所在企业没有发生重大有效投诉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在高校、专业研究机构从事物业管理学术理论教学或研究满8年,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二)邀请入库。对于长期从事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并在物业管理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征得其本人同意后,可以邀请入库。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入选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的;
3.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正在被侦查、起诉或审判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7.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违反书面承诺的;
9.不适宜入选专家库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应当书面承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诚实守信,不得以权谋私、失职失责。
二、专家职责
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的委托,主要开展下列工作:
(一)参与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起草、调研和咨询;
(二)参与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服务标准的制定和指导;
(三)参与物业项目评标、评审、评价、评估监理等工作;
(四)参与全市物业行业培训工作;
(五)参与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解;
(六)参与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三、专家库管理
我市物业管理专家的管理遵循条件核实、规范使用、资源共享、动态管理的原则。
(一)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库的建立、换届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县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前期物业项目招标人的申请,随机抽取确定参与评标的物业管理专家,记录不能参加评标的专家姓名及原因,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增补;协助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三)南通市物业管理协会具体负责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库的档案管理,成员的培训、日常联络等工作。
(四)物业管理专家每届聘用期3年,届满前,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提前组织申报和复审续聘工作。
(五)物业管理专家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职称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保证有效联络和准确回避。因客观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能参与专家工作的,应当及时告知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告知内容应当包括不能参与专家工作的原因、暂停专家工作的起止时间等事项。
(六)每家物业服务企业入选专家总数原则不超过2名。
(七)物业管理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家资格自动终止:
1.聘期届满未予以续聘的;
2.聘期内主动申请不再担任专家的;
3.聘期内达到限定的最高入库年龄的;
4.聘期内因身体健康或其他原因不适宜再担任专家的。
(八)物业管理专家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消其资格,且不再受理其物业管理专家的申请:
1.每年度无正当理由不参与、推卸、放弃物业管理专家相关的工作合计达3次的;
2.提交虚假申请资料的,或者有诚信方面不良记录的;
3.存在利益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立场情形下,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4.严重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未能有效制止物业项目评标等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5.徇私舞弊,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6.有严重损害行业声誉和形象的行为或者在物业管理重大责任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的;
7.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8.不适宜担任物业管理专家的其他情形。
四、申报流程
(一)符合专家申报条件的,自愿填写《南通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申请表》(见附件),经现单位或离退休前原单位盖章同意后,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证件复印件,以及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等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资料(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报送至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128号淘宝城1号楼1012室,联系电话:0513-80670581。还需将申报资料的PDF扫描版和申请表的Word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ntwyxh@163.com。申请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专家名单将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作为我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库专家。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审核情况合理确定专家库的规模。
(三)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申请材料不全,经通知后逾期未补齐的,视为放弃申请。
附件:南通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申请表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