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目录清单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11-28 16:24 累计次数: 字体:[ ]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级 政府部门 职称评审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职称评审 一、评审收费标准
1.每次评审人数在100人以下的,中级、初级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200元、80元。
2.每次评审人数在101-200人之间的,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150元、60元。3.每次评审人数201人以上的,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100元、40元。
二、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收费标准
评审对象需进行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的,每人加收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
政府制定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
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
2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级 政府部门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政府性基金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 每平方米90元。 政府制定 财综函〔2002〕3号,苏政发〔1998〕48号,苏价费〔1998〕286号、苏财综〔1998〕135号,苏政发〔2002〕105号,苏价服〔2003〕115号,苏价服〔2006〕225号、苏财综〔2006〕42号,苏价服〔2006〕472号、苏财综〔2006〕97号,苏价涉〔1994〕76号、苏财综〔94〕66号,苏办发〔1996〕19号,苏价服〔2001〕377号,苏价服〔2004〕4号,苏财综〔2004〕1号,苏价费〔2009〕291号,苏财综〔2009〕47号,苏价服〔2012〕159号,苏价服〔2014〕49号,通政办发〔2009〕125号,通政办发〔2016〕137号,苏发改服价发〔2018〕1348号,财税〔2019〕53号,苏财综〔2019〕38号,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综〔2007〕53号,财综〔2011〕41号,国办发〔2011〕45号,财综〔2012〕5号,财综〔2012〕99
号,苏政办发〔2021〕101号
3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级 政府部门 污水处理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污水处理 生活类用水1.10元/立方米,生产类用水1.3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1.42元/立方米;转供水地区除居民生活用水外0.6元/立方米,具体详见文件。 政府制定/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价产〔2017〕70号关于调整市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由南通水务集团代收
4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级 政府部门 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自备水源污水处理 生活类用水1.10元/立方米,生产类用水1.3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1.42元/立方米;转供水地区除居民生活用水外 0.6元/立方米,具体详见文件。 政府制定/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价产〔2017〕70号关于调整市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通财综〔2020〕18 号关于加强市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的通知 由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代收
5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事业单位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 参见《江苏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2016版)》。 政府制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建城〔1993〕410号)、苏建城〔2016〕682号
6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园林绿化保护等项目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7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通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事业单位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涉房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15〕20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目录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