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通住建消〔2022〕23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苏建消防〔2022〕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消防审验部门及设计单位认真贯彻执行,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
附件: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