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南通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的通知
通住建房〔2023〕157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商品房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开展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修订工作,形成了 《南通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做好新建商品房综合管理系统中合同模板制作工作,自2023年11月1日起,首次申领预售许可项目将正式启用示范文本。
附件:南通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