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资格延续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工程勘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提升工程勘察土工试验成果报告质量,根据《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住建设﹝2020﹞33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资格延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5年3月1日前资格到期的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
二、认定时间及程序
1.2025年3月10日前将申报备案材料报送我局设计处,过期不予受理。
2.2025年3月下旬我局进行现场考评。
3.有效期在2025年3月1日以后资格到期的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应在到期前一个月主动申请。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住建设﹝2020﹞335号)文件。
2.附件材料应有目录页,并按A4规格按序装订成册。
四、结果公布
现场核查工作完成后,我局通过官网公布各土工试验室核查结果,统一发放土工试验专用章。原有专用章有效期延续至2025年4月1日。
联系人:王瑞 联系电话:0513-59000296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