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区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审批公示(一)
根据《南通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通政规〔2013〕7号)规定,孙加林等27户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已初审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月5日到2月1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南通市人民中路138号房产交易大厦2楼)。
附件:南通市市区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初审通过家庭基本情况(一)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