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规范、强化和创新工程造价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对南通市造价咨询企业的行业管理以及外地企业来本地承揽业务时的资质审查、注册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负责南通市造价从业人员资格注册、继续教育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南通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负责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工作。
(五)负责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对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和处理。
(七)负责对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江苏省计价定额的解释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颁布和执行南通市补充清单计算规范以及建筑、安装、装饰、市政、房屋修缮、古建园林、建筑工业化装配等专业补充计价依据。
(八)负责南通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考评和核定工作。
(九)负责编制和发布南通市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以及建筑安装、装饰、市政等材料指导价格以及机械设备租赁、周转材料、城市住宅信息价格等;负责编制和发布南通市各类典型工程造价技术经济指标及工程造价指数。
(十)负责造价管理的信息化统筹、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造价应用软件的备案工作;推进南通市BIM技术在造价管理中的应用与发展。
(十一)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承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造价管理科、招投标管理科和综合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2023年发布补充清单和补充计价定额3项,核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551项,发布建材信息价12期,绿化苗木信息价2期,工程造价指数12期,建筑劳务市场参考价格12期、机械租赁市场参考价格12期、技术经济指标65项,为建筑市场平稳提供计价依据。现场调解造价纠纷40余次,组织专家论证并出具书面批复20项。会同审计局联合调解处置工程结算纠纷14项,形成会议纪要8份,有力推进了国有投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进程。
(二)在招投标管理方面,2023年完成招标公告和文件备案前技术指导575项,招标控制价备案223项。办理进场交易项目563宗,实现交易总额154.04亿元。其中房屋建筑类工程项目78宗,装修工程项目15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80宗,专业工程项目59宗,设备采购项目140宗,监理工程项目41宗,轨道交通项目和其他项目79宗。受理直接发包74宗,金额20.15亿。其中:采用有限数量制项目16项,评定分离项目32项,EPC项目3项。
第二部分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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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60.8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58万元,增长2.81%。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460.84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24.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59万元,增长3.06%,变动原因:本年退休人员春节一次性慰问费增加,在职人员薪级工资调整,追加事业人员考核绩效浮动管理部分。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36.3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460.84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24.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59万元,增长3.06%,变动原因:本年退休人员春节一次性慰问费增加,在职人员薪级工资调整,追加事业人员考核绩效浮动管理部分,日常公用支出增加。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36.32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为往年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结转。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24.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38万元,占99.7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1.15万元,占0.27%;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2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45万元,占98.8%;项目支出5.08万元,占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59.6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43万元,增长2.55%,变动原因:本年退休人员春节一次性慰问费增加,在职人员薪级工资调整,追加事业人员考核绩效浮动管理部分,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23.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14.24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1%。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年初预算293.72万元,支出决算30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退休人员春节一次性慰问费增加,追加事业人员考核绩效浮动管理部分。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2.27万元,支出决算4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调整2020、2021年度新进人员公积金基数,公积金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78.25万元,支出决算7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人员变动,我处辞职1人,另新招聘1人,提租补贴减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418.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94.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4.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23.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44万元,增长2.78%,变动原因:本年退休人员春节一次性慰问费增加,在职人员薪级工资调整,追加事业人员考核绩效浮动管理部分。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418.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94.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4.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万元,变动原因:本年度公务用车加油卡充值、高速公路通行费充值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厉行节约,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车龄较长,本年度减少使用公务用车。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1.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68.4%,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车龄较长,本年度减少使用公务用车,支出减少。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厉行节约,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1.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75.33%,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厉行节约,本年度会议召开次数、参加会议人次减少。2023年度全年召开会议49个,参加会议646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造价纠纷调解会议、每月材料价格会议、主题党日活动等。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3年度全年组织培训0个,组织培训0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2023年度已实施完成的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5.08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423.3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反映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