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2-13 10:35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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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人民群众提供房管服务,房屋及其设备维护管理;承担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业务工作;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核算和使用。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管理科、财务管理科、维修管理科、资金管理科和质量管理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国家政策研究,立足主责主业,以更优作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着力化解维修资金管理难题,积极响应现代化物业管理“新需求”,创新探索行业党建、物业管理、维修资金管理、住区更新等工作新实践、新路径,为推动城市发展贡献力量。

(一)固本培元,加强自身建设

1.完善单位人才梯队建设,通过深化业务培训、拓展外部学习交流渠道、加强实践锻炼等方式,提升团队整体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单位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2.持续打造精品讲师队伍,分层、分类、分级开展物业行业党建、物业信访矛盾处置、维修资金政策宣讲、资金使用“线上表决”等专题培训,通过指导帮扶进基层、“面对面”交流座谈、举办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提升物业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凝聚工作合力。

(二)提质强能,优化监管措施

1.推动维修资金市域一体化管理,加大对各板块的指导力度,搭建县市交流平台,规范高效解决大额资金使用难点、堵点问题,释放维修资金管理动能,凝聚监管合力。加快落实省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要求,跟踪指导各板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系统财政专用票据电子化改造工作。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城市信息化建设好的经验做法。借助省、市维修资金专项审计及年度审计契机,注重问题整改实效,坚持举一反三,固化经验做法和有效措施,促进管理水平提升。

2.物业管理方面,积极指导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不断提升业主自治管理能力。接续开展物业管理小区环境维护和电梯、消防安全等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放大物业行业党委指导下的多方联动议事平台效应,深入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企业、社区居委会、业委会三方联动运行机制;持续巩固深化红色物业建设成果,对已命名的党建示范点开展分区分级现场指导,推动物业管理融入社区基层治理,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

(三)守正创新,服务民生需求

1.加强政策研究,结合国家最新政策动向,以住区更新、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房屋体检等为契机,顺势开展“房屋养老金”“电梯保险”等政策研究,做好本地相关政策储备。梳理归纳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对全市范围老旧商品房、老旧住宅片区开展全面摸底调查,研究形成住区更新项目库,做细逐步梯次推进更新基础工作;配合局物业处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配套政策完善、实施管理等工作。

2.开展课题调研,针对当前物业行业存在的难点痛点问题,结合当前“保交楼”“保交付”新形势,探索研究承接查验、新老物业更替等过程中存在的责任模糊、管理真空等矛盾化解方法,进一步厘清职责,压实责任,理顺流程,着力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四)强基赋能,夯实稳定基础

1.充实信访处置力量,聚焦急难愁盼,坚持问题处置要早、化解矛盾在小,及时高效处置化解维修资金、物业管理领域信访问题,不断创新信访举报答复方式,注重源头化解,增强人民群众、市场主体满意度。

2.引导搭建物业小区内部矛盾化解信息化平台,为业主提供即时申诉渠道,提升物业企业反馈、解决问题实效,将问题化解在楼栋、化解在小区,从源头压降信访量,维护社会环境稳定。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单位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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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5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780.2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30.21万元,减少3.73%。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780.2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780.2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0.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21万元,减少3.73%。主要原因是退休三人,新增两人,人员经费减少所致。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780.2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780.21万元。

(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780.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财力保障,用于各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0.21万元,减少3.73%。主要原因是退休三人,新增两人,人员经费减少所致。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合计780.21万元,包括本年收入780.2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0.21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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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合计780.2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55.36万元,占96.81%;

项目支出24.85万元,占3.19%;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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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80.2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21万元,减少3.73%。主要原因是退休三人,新增两人,人员经费减少所致。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80.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21万元,减少3.73%。主要原因是退休三人,新增两人,人员经费减少所致。

其中: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8.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67万元,减少31.37%。主要原因是根据通住建保(2024)212文件,调整市级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新职工住房补贴发放方式所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56.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65万元,增长17.78%。主要原因是根据通住建保(2024)212文件,调整市级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新职工住房补贴发放方式所致。

3.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支出565.1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19万元,减少4.59%。主要原因是精减预算支出,压缩单位开支所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55.3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00.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54.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80.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21万元,减少3.73%。主要原因是退休三人,新增两人,人员经费减少所致。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55.3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00.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54.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2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2万元,变动原因继续压减公务接待预算开支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4.7%;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2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公务接待预算开支所致。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4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会议费预算开支所致。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4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4.6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780.21万元;本单位共3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4.85万元,占财政性资金(人员类和运转类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xlsx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指标.xlsx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5年度单位预算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