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申办直管公房的权属登记;直管公房产籍档案,直管公房的租赁管理;直管公房维修管理。负责优惠出售公有住房、直管公房转让、变更的初审和报批工作;改制单位剥离房产的接收和管理工作;直管公房住户中的廉租房租金补贴工作;利用重置资金做好公房开发工作。组织实施保障性商品房、廉租住房的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屋的租赁管理;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补贴、廉租住房、保障性商品房及公共租屋的申请初审受理;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认定;低收入家庭等住房保障对象的调查审核、复查动态管理、日常维修、租金征收等管理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财务科、资产管理科、住房保障科、工程科、经营开发科和政策法规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服务大项目和大企业
2023年,我中心继续协助对市区安置房项目进行现场考核,涉及四个区18个项目1.3万多套安置房建设,平时加强沟通联系,在开工、竣工等重要节点现场考核,年底各项目均按期完成。
为中远船务排忧解难。为缓解企业工人骤增、住宿难的问题:一是提供部分公租房供租用;二是协助企业办理3栋临时宿舍的电力增容;三是联动联治加强小区管理,改善环境、缓解停车难。
2、住房保障惠及民生
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超额完成省指标。全年公租房补贴新申请51户,累计审核发放租赁补贴2539笔465.76万元;组织了新一批30套房源供29户家庭进行实物配租;审批职工购房补贴683笔;审批优惠售房21笔等等。与市信访局共商联动,解决了7户优惠售房信访难题。
3、公房管理提档升级
规范开展资产管理。在新发、换发、补发租赁证等工作中,严格审核、准确无误。
确保租金“应收尽收”。有效盘活闲置资产,在市场不景气情况下,实际完成租金征收1134万元,超额完成1000万元指标。
4、安全管理精准施策
加强培训宣传,让安全理念深入人心。组织学习文件和技术规范;定向发放《安全提醒函》;到社区开展安全咨询日活动。
开展巡查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104处市场类“九小场所”直管公房进行消防安全巡查,进行隐患整改“回头看”18次,开具整改通知书8份,发放提醒函10份,对45处空关房进行重点检查。
组织检查鉴定,排除多处损坏房险情。应对恶劣天气,做好应急管控,全年未发生重大险情。
5、工程修缮保质保量
我中心承担着2013户10.7万平方米直管公房及462套2.78万平方米公租房的维修保养任务,全年共接到大小维修817件,经回访,服务及时率达99%以上,满意率达98%以上,热心群众送锦旗。
联合市建筑设计院制定《直管公房检查和修缮技术导则》,申报了“市建设系统科技项目”。
6、党建工作激发活力
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利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共开展学习教育44次,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见实效。
二是不断提升党员素质。加强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和队伍建设,开展“8090”同志“筑基”行动专题学习,推选年轻干部参加局系统竞技提能活动。
三是严肃制度刚性执行。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算好廉政账”等制度落实,增强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廉洁自律意识,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
全年未发生任何违纪违规责任性事件,中心被评为2021-2022年度南通市文明单位。
第二部分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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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429.0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27万元,减少1.87%。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429.0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384.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27万元,减少1.93%,变动原因:严格“过紧日子”要求压缩职能项目支出,以及因市场行情疲软导致公房租金非税收入减少,税费支出等相关成本性支出降低。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44.97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1,429.0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384.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27万元,减少1.93%,变动原因:严格“过紧日子”要求压缩职能项目支出,以及因市场行情疲软导致公房租金非税收入减少,税费支出等相关成本性支出降低。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44.97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以前年度结转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384.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8.42万元,占96.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45.64万元,占3.3%;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38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3.08万元,占75.36%;项目支出340.98万元,占24.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383.3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2.91万元,减少5.01%,变动原因:严格“过紧日子”要求压缩职能项目支出,以及因市场行情疲软导致公房租金非税收入减少,税费支出等相关成本性支出降低。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338.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与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373.76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97.43%。其中: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29.34万元,支出决算12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170.95万元,支出决算17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单位个别职工入职时间为98年11月30日前,但根据主管局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按照98年11月30日之后的标准计算房补,从而导致提租补贴预算数与决算数有差异。
3.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1,073.47万元,支出决算1,03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严格“过紧日子”要求压缩职能项目支出,以及因市场行情疲软导致公房租金非税收入减少,税费支出等相关成本性支出降低。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997.4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34.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62.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338.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2.91万元,减少5.17%,变动原因:严格“过紧日子”要求压缩职能项目支出,以及因市场行情疲软导致公房租金非税收入减少,税费支出等相关成本性支出降低。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997.4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34.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62.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97万元,变动原因:严格“过紧日子”要求,公车使用过程中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减少油耗,同时加强日常车辆保养,降低维修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严格“过紧日子”要求,公车使用过程中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减少油耗,同时加强日常车辆保养,降低维修费用。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56.4%,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严格“过紧日子”要求,公车使用过程中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减少油耗,同时加强日常车辆保养,降低维修费用。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严格“过紧日子”要求,规范日常接待工作,坚持非必要不开支原则,将招待费支出降至最低。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3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7.5%,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减少不必要的培训项目,确需培训的,在不突破预算控制数的前提下,规范培训行为,降低培训费用。2023年度全年组织培训3个,组织培训60人次,开支内容:住建系统组织房屋安全培训以及中心组织煤气使用安全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7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2023年度已实施完成的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340.98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338.4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