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南通市白蚁防治管理中心单位决算公开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8-28 17:09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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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实施市区范围内新建、翻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房屋的白蚁预防,对原有房屋的白蚁进行检查和灭治,为防治白蚁提供技术服务;

(二)开展白蚁防治药剂研制;

(三)对县(市)白蚁防治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业务科、工程科和质监科(实验室)。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以来,市白蚁防治管理中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局重点工作部署,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以践行“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四敢”)精神为抓手,以实现“促进单位创新、助力城乡建设、推动行业发展”为目标,深化落实“三个坚持三个推动”,有效促进传统村落白蚁危害综合治理、白蚁防治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两项全省试点项目顺利开展,南通地区市县联动、城乡一体、防教结合的白蚁防治新机制初步形成,各项年度工作目标圆满完成。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紧扣职能目标,干在白蚁防治一线,推动地区行业高质量发展

新征程带来新使命,2023年,中心在深耕白蚁防治业务责任田、筑牢建筑安全守护墙的基础上,主动融入住建发展大局,坚守“和美乡村”一线;创新推动管理“一张图”,争创白蚁行业前沿标杆,多维施策、多向发力,全面推动南通地区白蚁防治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紧贴为民服务,守在民生服务一线,推动科普科研高质量发展

新时代需要新担当。2023年以来,中心始终秉承为民服务初心,立足职能当好城市发展“辅助”,脚踏实地做好科普宣教“义工”,笃行笃实推进科研创新计划,用“小白蚁”的“大担当”,焕发“江海蚁工”新活力,树牢白蚁防治好形象。

(三)紧跟上级部署,冲在作风优化一线,推动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新思想成就新伟业。在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新征途中,中心始终坚持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指引,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为白蚁防治行业发展贡献硬核中坚力量。

(1)持之以恒正风纪,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明确责任抓落实,稳步推进支部基础党建工作,推动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二是自查自纠排风险,实现廉政风险排查全覆盖,确保廉政风险点“找得准、防得牢、控得住”。三是对照“药方”严整改,切实推进局内部巡察“回头看”和市委巡察组巡察整改工作,仔细梳理单位既有制度漏洞,确保打好“当下改”和“长久立”的“组合拳”。

(2)以学促干强本领,切实推动白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锤炼干部职工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二是深入开展南通地区白蚁防治工作调研,摸清存在问题,研究发展方向,为推动我市白蚁防治工作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三是继续开展2023年度地区从业人员技术培训,不断更新从业人员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储备,为提高白蚁防治服务水平注入“源头活水”。

第二部分 南通市白蚁防治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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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11.2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46万元,减少2.41%。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911.2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911.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46万元,减少2.41%,变动原因:2022年追加车辆购置费用,2023年无车辆购置需求,减少了车辆购置费用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本年减少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等不必要支出。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911.2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911.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46万元,减少2.41%,变动原因:2022年追加车辆购置费用,2023年无车辆购置需求,减少了车辆购置费用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本年减少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等不必要支出。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911.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1.2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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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91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62万元,占53.73%;项目支出421.66万元,占46.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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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11.2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46万元,减少2.41%,变动原因:2022年追加车辆购置费用,2023年无车辆购置需求,减少了车辆购置费用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本年减少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等不必要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11.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917.33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99.34%。其中: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0.96万元,支出决算6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71.37万元,支出决算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人员经费动态调减,核减该项支出。

3.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785万元,支出决算78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财政年中追加奖励性绩效。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489.6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39.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5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11.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46万元,减少2.41%,变动原因:2022年追加车辆购置费用,2023年无车辆购置需求,减少了车辆购置费用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本年减少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等不必要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489.6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39.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5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6万元,变动原因:2022年追加车辆购置费用,2023年无车辆购置需求,减少了车辆购置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8.91%;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9%。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了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费用。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9%,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运行维护费的使用。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46%,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了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1万元,接待1批次,10人次,开支内容:省白蚁防治业务调研组相关人员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1.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43.75%,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会议的举办。2023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个,参加会议37人次,开支内容:白蚁防治业务会议。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3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个,组织培训43人次,开支内容:白蚁防治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8.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7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8.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8.4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2023年度已实施完成的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421.66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911.2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南通市白蚁防治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