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住建部统一部署,省核查组3月16日至3月18日对南通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实地审核。本次审核工作采取座谈会汇报、审阅台账资料和实地现场核查的方式开展。
核查组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和产出效益三个方面,对市区(含通州区、海门区)、海安市、启东市和如皋市的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租赁住房保障等有关台账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到部分项目现场开展了核查。核查组肯定了我市的工作成效,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合理性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财政绩效评价工作为契机,督促各县(市、区)加强项目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