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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通市工程招标单位双随机抽查工作通报

来源: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10-17 字体:[ ]

2023年南通市工程招标单位

双随机抽查工作通报

各工程招标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区工程招标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9〕54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以及《关于开展2023年南通市工程招标单位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工作要求,我处于2023年9月26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南通市工程招标单位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全市共随机抽查了3家工程招标单位,重点检查了工程招标单位从事招标投标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核查了工程招标单位在管理系统中报送信息情况,并在现场与检查对象当面进行了反馈、交流和指导。

从检查情况看,招标单位的行为基本规范,抽查到的项目基本能够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法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基本采用标准文本,大多数招标文件和公告编制规范。

二、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抽查工作,也发现个别工程招标单位在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活动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缺少行业标准,部分项目收费偏低。

(二)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及发布不符合现行规定

1、限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不得作为项目经理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不符合现行规定

1、限定履约保证金形式,仅允许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应增加其他履约保证金形式包括保单、纸质保函、数字人民币等。

2、项目保证金设置无息退款。

(四)招投标档案资料归集不完整,部分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合同未在招标小结资料中体现。

三、相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整改工作。被抽查的工程招标单位需要认真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各招标单位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照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合法合规地做好招投标工作。

附件:2023年南通市工程招标单位双随机抽查存在问题一览表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23年10月7日

附件:2023年南通市工程招标单位双随机抽查存在问题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