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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南通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标后评估情况的通报

来源: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01-05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有效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各方主体行为,提高招标投标工作质量和监管水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于12月13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市区建设工程项目标后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市标后评估工作要求,我处从市区标后评估专家库中抽取4人组成专家组,制定了检查表格、检查内容与检查程序,评估专家认真完成了项目内容的检查并提供了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从市区今年已完成招标的建设工程中随机抽取“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二期工程—国家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群工程项目”等4个工程。从检查情况看,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的行为基本规范,抽查到的项目基本能够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法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基本采用标准文本,大多数招标文件和公告编制规范,招投标档案资料完整,但同时也发现其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招投标程序和档案资料

1、个别项目招投标档案中代理合同缺少项目组成员表及招标人授权委托书;

2、个别项目代理合同人员组成表中的招标文件编制人和实际招标文件编制人均非项目组组长。总承包单位若作为项目的招标人,也应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3、个别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书缺少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

4、个别项目采用资格预审,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未公示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得分;

5、个别项目档案中中标人的投标文件除施工组织设计及清单外,只放了诚信库的相关表格,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书、业绩等材料扫描件全部归齐;

6、个别项目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中的信息未填写完整;

7、个别项目以“有特殊专业、技术复杂要求的工程”类别招标,但缺少5名以上专家论证报告。

(二)招标文件合同文本条款

1、个别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中的人工工资标准未按最新文件执行,应采用苏建函价[2023]63号文;

2、个别项目合同中材料价差的调整方式中基准期使用的信息价不正确;

3、个别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中信息价仍表述为指导价;

4、个别项目合同中工程量计算规则描述有误;

5、 个别项目本项目包含绿化工程且有养护要求,未见养护协议;

6、 个别项目仅安装部分计取了智慧工地费用,土建部分未计取,应统一;

7、个别项目将总承包管理配合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下浮率中不合理;

8、个别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除满足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之外,还需配合总包单位争创“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但控制价中未计取按质论价费;

9、个别项目招标文件中约定: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子目缺失结算时不作调整,易引起后期结算纠纷。

下一步,我处将以问题导向和日常监督相结合开展招投标监管工作,及时纠正招投标违法违规和有违公平、公正的行为,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发现问题,不断研究探索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提升监管质量。

同时要求各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认真学习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编写招标文件依法依规,条款设置公平公正,文字描述清晰明了,归档资料明细完整,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努力提升工作质量。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