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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预制叠合楼板钢支撑体系补充计价定额(试行)的通知

来源: 市造价处 发布时间:2019-06-24 字体:[ ]

通建价[2019]17号

关于发布预制叠合楼板钢支撑体系

补充计价定额(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预制叠合楼板钢支撑体系(与铝模配套使用)补充计价定额(试行)印发给你们,本定额与《江苏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定额》(试行)配套使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9年6月24日

 

编制说明

1.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中,预制叠合板的现浇层与周边的梁以及柱、墙等一次性浇筑时,如按有关施工工艺,预制叠合板板底需要满铺底模时,其底模执行《江苏省建筑和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平板模板”定额子目,其工程量按预制叠合板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同时《江苏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定额》(试行)1-5子目叠合板安装定额中的支撑杆件、零星卡具、钢管支撑材料含量予以扣除,人工扣除0.3工日。

2.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中,预制叠合板的现浇层与周边的梁以及柱、墙等一次性浇筑时,其现浇部位如采用铝模系统,预制叠合板板底支撑(含后浇板带)同时采用配套钢支撑体系时,其钢支撑体系执行本补充计价定额,同时《江苏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定额》(试行)1-5子目叠合板安装定额中的支撑杆件、零星卡具、钢管支撑材料含量予以扣除,人工扣除0.3工日。

3.本钢支撑补充定额工程量按叠合楼板(包括后浇带部分)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通建价[2019]17号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