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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南通市第一次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04-07 字体:[ ]

通建价[2021]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提高咨询成果质量,推动造价咨询企业健全制度,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处定于2021年4月开展我市今年第一次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在南通市内执业的外省市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

二、抽查内容

企业的资信状况,专职专业人员情况,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以出具报告日期为准)完成并出具咨询报告的项目,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情况为主。每家企业抽取2至3个项目。具体抽查以下内容: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否与委托方签订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手续完备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咨询成果文件的审(校)核记录是否完整、内容是否全面,审(校)核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审查方法是否得当。

3.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内容、深度、咨询成果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4.工程质量、安全等不可竞争费用的计取是否符合行业规定。

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否建立和健全了档案管理制度,咨询成果文件的收集、整理、留存和归档是否符合《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的要求,工作底稿是否完整,能否支持成果报告结论。

6.造价咨询企业的资信状况、工程造价专职人员持证上岗、参加继续教育、缴纳社保情况等是否符合规章要求。

7.500万以上项目是否有江苏省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效果评价表,是否针对咨询业务总结优缺点并提出解决措施与方法。

三、检查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发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第32号,第50号修正)、《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发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第50号修正)、《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6号)。

2.相关国家标准。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九本计算规范等。

3.相关行业标准。包括《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4.省住建厅制定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计价依据。

四、检查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检查实行百分制,按照检查项目评分表(见附表)评定。检查结论分为良好、合格、不合格。

1.良好:检查分值在80(含80)分以上。

2.合格:检查分值在60-79(含60)分。

3.不合格:检查分值在60分以下。

检查结果将应用于企业信用评价,作为评价重要计分项。

五、检查要求

(一)双随机抽查采用现场抽取的方式确定被抽查的咨询项目。每个受检企业抽取的项目尽量要涵盖土建、安装、市政、装饰4个专业。

(二)被通知抽调检查人员的造价咨询企业,要积极支持检查工作,妥善安排,保证检查人员按时到位。检查人员需携带便携式电脑,准备好相关检查依据文件、评分表(电子稿)以及相关软件。

(三)所有被抽查企业应当做好以下配合工作:

1.给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

2.安排专人负责联络检查事宜;

3.安排企业相关负责人、签字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配合检查组工作,进行答疑;

4.及时提供检查工作需要的资料;

(四)检查小组在电子评分表上对每个项目进行打分并填写检查情况,现场和企业进行沟通和指导,企业的最终得分由受检项目得分的平均值确定,检查评分表正反打印后需经检查专家和被检查企业法人签字。检查结束后每个检查小组需进行小结,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工作基本情况,检查取得的成效,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对存在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等。工程质量安全相关费用的计取情况需重点核查。

(五)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向社会通报检查情况及检查结论,接受社会监督。

附表: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双随机”检查评分表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21年4月6日

检查评分表(2021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