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建价[2021]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业务档案的管理,促进咨询企业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的提高,我处会同南通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等的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业务档案管理操作规程(2021版)》(以下简称本规程)。本规程结合当前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要求编制。
本规程包括:档案立卷规则、档案立卷内容、各类咨询业务档案组卷与装订、电子档案归档要求、档案管理要求等主要内容,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本规程由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欢迎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及时将相关补充和修改意见反馈到我处。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南通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