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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通市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事项“不见面”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0-09-28 字体:[ ]

通建价[2020]3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经研究,决定对南通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事项进行网上“不见面”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核定受理范围

南通市区(含崇川区、通州区和开发区)范围内单独发包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古建园林工程等。

二、办理流程

1、登录“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首页(zj.nantong.gov.cn),点击

11.png

后,选择“造价管理”模块,点击右图“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系统”,如下图:

2.jpg

2、在跳出的入库用户登录界面中,老用户可插入“南通造价管理”加密锁输入密码直接登录,新用户先申请企业信息入库,如下图:

微信图片_20200930145540.jpg

点击“申请企业信息入库”后,申请界面如下图:

企业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已盖章的《企业入库申请表》原件扫描件后,提交入库申请,造价管理机构将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入库,同时企业可根据登录界面中“加密锁申请指南”及“加密锁办理流程”办理获得“南通造价管理”加密锁。

3、进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系统”后,界面如下图:

3.png

依据合同约定适用的费用定额,在左侧选择“09费率工程核定申请”或者“14费率工程核定申请”。其中“09费率工程核定申请”应如实填写考评信息并上传考评材料原件扫描件,“14费率工程核定申请”应区分一般计税或简易计税后填报。

4、以“14费率工程核定申请”的一般计税法为例,在如下界面中填写信息:

4.png

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后,提交申请。

5、造价管理机构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措施费核定,企业可自行登录系统打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表”,建议彩色打印。

三、有关注意事项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见面核定系统”自2020年10月1日上线,此前在旧系统内已提交申请的工程项目,请各有关企业于2020年10月15日之前根据有关要求到我处办理核定工作,逾期将统一退回,再次核定需重新提交申请。

2、专业工程应根据合同及实际施工情况,准确、完整勾选,并分别填写相应分部分项工程费。

3、上传的“措施费核定申请表”扫描件应加盖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公章。

四、相关联系电话

1、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0513-59001552。

2、通州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0513-86116632。

3、开发区住建局工程建设管理处:0513-81199000。

4、未来软件南通办事处:0513-81188508;系统操作技术支持: 025-84182601-8010。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