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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单项业务备案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5-04-03 字体:[ ]

通建价〔2025〕17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进行单项业务备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令第163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江苏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建价函〔202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本市办理单项业务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南通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委托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市场监管监测信息系统”https://comp.jszj.com.cn:8031/login(以下简称“省信息系统”),申请单项业务备案。

二、办理具体流程为:

第一步:外省企业用户注册申请

首次办理单项业务备案企业点击“外省企业用户注册申请”,准确填写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首次在江苏省承接业务的地市、企业地址等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并登录系统完善信息、提交确认,完善信息确认后即可显示其他业务菜单。

第二步:网上填报和提交企业、项目信息

企业登录系统填报公司信息,在“单项业务备案”模块填报“承接咨询项目概况”和“从事本咨询项目专职人员”,点击提交,将备案信息提交到我处。

第三步:网上复核

市造价处对网上企业和备案项目信息进行复核,符合要求即审结。企业可以在系统查看备案结果,并在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单项业务备案查询”栏目查看已备案项目。

企业后续备案项目只需按上述第二、三步操作即可,网上信息提交地为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三、外省造价咨询企业在我市开展造价咨询业务的,除按规定签订合同后30天内在“省信息系统”上办理单项业务备案外,在出具项目咨询报告书后40天内还需在本系统内进行项目信息填报。

四、单项业务备案办理及项目填报均为网上办理,企业不需提交书面资料。企业网上信息提交且符合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请各外省造价咨询企业重视单项业务备案和项目填报工作,自觉接受监管,我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检查发现的未及时进行单项业务备案和项目填报的外省造价咨询企业,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将此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