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点立体园林绿色生态建筑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8-30 14:4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推进我市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切实提升人居环境品质,近期市住建局、资规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试点立体园林绿色生态建筑的实施方案》。

一、背景

(一)国家要求。在今年全国住建工作会议上,倪虹部长指出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不断提高住房建设标准,打造“好房子”样板;试点立体园林绿色生态建筑正是打造“好房子”的有益探索。

(二)国内先例。当前国内部分城市正探索建设第四代住宅,其中四川成都、湖南长沙、湖南株洲、河南焦作等地均有在建或交付项目,四川成都七一国际广场已交付使用近4年,项目反馈较好。

(三)我市需求。房地产业是我市支柱产业。近年来受疫情及个别房企影响,我市房地产业低迷、市场信心严重不足,行业转型发展迫在眉睫,亟需一款新型住宅产品激活我市房地产业。

二、意义

(一)促进房地产转型发展。第四代住房的建设可加快住房领域供给侧改革、实现住房产品迭代升级,促进房地产业向好发展,助力经济率先整体好转。

(二)改善城市形象。第四代住房的建设将彻底改善城市环境,增加城市绿化率,更新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整体活力,彻底改变钢筋水泥林立、缺乏生机的局面。

(三)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第四代住房在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方面符合国家中长期战略规划,绿色节能、低碳环保,是响应国家“碳中和”政策,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有力举措。

三、政策要求

针对第四代住宅,我们专门制定了10项政策:

(一)空中花园的累计水平投影面积均不计入容积率,但须计入建筑总面积;

(二)空中花园的水平投影面积不计入建筑密度;

(三)空中花园的绿化面积(含首层)不计入居住小区绿地率;

(四)空中花园的累计建筑面积不计入人防配建面积基数;

(五)空中花园的累计建筑面积不计入机动车、非机动车配建指标基数;

(六)空中花园的建筑面积不计入产权登记面积;

(七)空中花园的累计建筑面积应计入物业管理用房配建基数;

(八)设置空中花园的住宅日照间距按建筑外墙面主体测算(不含空中花园);

(九)设置空中花园的住宅建筑间距从空中花园的平台最外边缘起算;

(十)允许第四代住宅单体建筑中“三板”总比例适当低于省文件规定。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关于试点立体园林绿色生态建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图解:《关于试点立体园林绿色生态建筑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