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主城区安置房专项规划(修编)(2017-2020)》政策解读
来源: 房管局 发布时间:2018-07-28 11:2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修编的背景及必要性

2012年市区编制完成了《南通市区拆迁安置房专项规划(2012-2020)》,经过6年多的建设,规划实施率达已到了90.7%,对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起到了很好的规划引领作用。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原规划布点已不再适应新的城市发展需求,尤其是五水地区、滨江地区以及中央创新区等重点片区的开发建设,原部分规划布点已不再适宜作为拆迁安置房建设,需新增其他点位进行调整,同时城市的全面开发建设以及主城区“503020”道路沿线绿化带控制要求的实施,使得安置需求总量加大,急需对安置房布点规划进行修编。

二、编制过程

2017年7月,我局委托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对《南通市区拆迁安置房专项规划(2012-2020)》进行了修编,形成了《南通市主城区安置房专项规划(修编)(2017-2020)》。对南通主城区范围内3区22个街办的动迁安置需求进行了摸底测算,共规划布局48个安置房地块,总建筑面积约636.38万平方米,其中崇川区15个地块,总建筑面积197.6万平方米;港闸区23个项目,总建筑面积317.93万平方米;开发区10个项目,总建筑面积121.45万平方米。

本次规划修编充分征求了各区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多次与市各相关部门进行专题对接,2017年12月1日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2018年3月24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规划中涉及土壤调查和修复以及涉及市属企业地块的布点进行了专题研究。2018年6月22日,市政批复通过了《南通市主城区安置房专项规划(修编)(2017-2020)》。

三、规划修编的原则

(1)以人为本,坚持把安置房建设与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相结合;

(2)促进发展,正确处理安置房建设与改善民生、城市发展的关系;

(3)提升品质,坚持把安置房建设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相结合;

(4)彰显特色,坚持把安置房建设与彰显地方特色相结合。

四、规划修编的意义

(一)修编是保障安置房落实的科学依据。将安置房专项规划赋予制度、法律层面的保证符合城市安置房建设的实际,为其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建设并从空间上得以落实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二)修编是构建和谐南通的重要载体。随着南通市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征地拆迁问题引发的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日益凸现,优先解决好城市改造建设和经济转型发展中的百姓拆迁安置问题,是落实民生幸福工程的实事,是惠民生、保稳定的大事,实实在在地办好这件事,把制约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以这一重要载体为基础,更好地团结带领群众为加快实现现代化而奋斗。

五、规划修编布局

(一)崇川区。

崇川区共规划布局15个安置房地块,用地面积约116.84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97.0万平方米,其中按照原规划续建6个安置房地块,用地面积约44.4公顷,总建筑面积约72.88万平方米,规划新增11个安置房地块,用地面积约72.44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24.1万平方米。

(二)港闸区。

港闸区共规划布局23个安置地块,用地面积约182.9公顷,建筑面积约317.93万平方米,其中按照原规划续建8个安置房地块,用地面积约60.27公顷,总建筑面积约97.44万平方米,规划新增14个安置点,用地面积约122.63公顷,建筑面积约220.49万平方米。

(三)开发区。

开发区(苏通园区)共规划布局10个安置地块,用地面积约63.78公顷,建筑面积约121.45万平方米,其中按照原规划续建8个安置房地块,用地面积约54.38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05.3万平方米。规划新增2个安置房地块,用地面积约9.40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6.15万平方米。

政策原文:南通市主城区安置房专项规划(修编)(2017-2020)

政策图解:南通市主城区安置房专项规划(修编)(201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