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国内外燃气安全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巩固拓展“一年小灶”成果,推动“三年大灶”接续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印发《南通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起草背景
2021年,国内先后发生湖北十堰“6·13”、辽宁沈阳“10·21”等较大以上燃气安全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国务院安委办和省政府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经过分析研判,燃气设施老旧、燃气管道违章占压、第三方破坏、用气端安全隐患、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需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综合治理。
二、总体思路
围绕国家、省方案,结合南通市实际拟制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任务、进度安排、工作要求4个部分。围绕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加大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提升燃气安全监管智慧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水平8个方面展开排查整治。
三、方案特色
以《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基础,根据南通市实际进行优化。
(一)明确违章占压整治原则
排查整治第6个方面增加“先有燃气管道后有违法占压管道的,由属地政府负责整治;先有建(构)筑物后有燃气管道由燃气企业整治”内容。
(二)推动智慧燃气安全监管平台应用
结合我市已经建设的“智慧燃气安全监管平台”,与省建设的“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功能进行整合。将整治内容修改为“持续推进智慧燃气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应用,整合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功能,进一步强化平台应用,充分发挥安全监管平台的监测处置、分析研判作用,健全完善燃气场站设施监控、瓶装液化气配送全链条监管和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监测,构建燃气全过程安全屏障”。
(三)提升燃气使用安全排查整治标准
结合2021年12月14日印发的《南通市居民及餐饮场所城镇燃气使用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瓶改管、瓶改电”、天然气管网建设、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和违法使用燃气清理整治工作4项重点内容工作目标。
(四)加强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市政和园林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人员从市政和园林局、商务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单位抽调,集中办公,各县(市、区)同步成立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