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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反“三违”管理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0-08-11 字体:[ ]

通建安监【2020】35号

市区各房屋建筑和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部及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自今年3月,市政府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我站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保障市区房屋建筑和轨道交通工程安全形势平稳,但从日常监督抽查情况来看,施工现场“三违”现象屡禁不止。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减少和杜绝市区建筑施工中因“三违”造成的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我站就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反“三违”管理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三违”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三违”是安全生产的大敌,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的各类事故的罪魁祸首,因其成因复杂(如习惯性、管理性、工序性、无知性等)、后果严重(如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破坏社会稳定等),“三违”管理始终是企业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三违”屡禁不止,人身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对此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切实强化源头管理,坚决严肃查处“三违”行为。

(二)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责任制不落实、安全培训不到位、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薄弱等问题。因此,“三违”现象频繁发生,因操作不规范、管理不规范形成的事故隐患屡治屡出,强化反“三违”管理工作任务十分紧迫。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三违”管控制度体系

(一)加强反“三违”的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不断补充完善“三违”界定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做到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为反“三违”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完善“三违”管理制度。各单位要依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各级管理人员反“三违”责任制;建立、完善反“三违”目标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举报和制止“三违”行为奖励制度;建立、完善“三违”人员帮教制度;建立、完善反“三违”公示、通报等制度体系。通过落实“三违”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一个由“要我反‘三违’”变成“我要反‘三违’”的全员实现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自觉搞好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三)不断完善教育和惩处机制。各单位要根据“三违”行为的性质、内容、后果程度等建立、健全“三违”教育和惩处机制,对性质较轻“三违”现象,坚持先提醒后批评、先教育后惩处的人性化监管原则,对屡纠屡犯、部分危险岗位和关键岗位或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三违”现象,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并通过离岗培训、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合同等形式,建立违章高压线,逐步减少和消除“三违”行为。

三、明确职责,强化反“三违”管理责任的落实

(一)落实企业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反“三违”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各单位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起对“三违”实行“四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综合治理责任体系,把反“三违”纳入到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之中,并与安全奖励考核挂钩,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约束作用和经济责任制的激励作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反“三违”的持续推动力,充分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作用。

(二)要落实各部门反“三违”管理责任。

安全管理部门要监督检查“三违”管理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反“三违”档案,分析“三违”成因,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深入现场查处“三违”,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员工反“三违”知识培训,参与对各部门、项目部、人员反“三违”工作的考核评比,并按照规定予以奖罚。

党委工作部门负责员工思想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工具的作用,广泛开展反“三违”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方法,大力宣传遵章守纪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违章违纪的危害性。通过宣传,使职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勿忘安全,珍惜生命,自觉遵章守纪。

工会组织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育和引导员工做好相互保安和自主保安工作,激发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发动职工依法开展以“群防、群查、群治”的反“三违”监督检查活动,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安全监督能力,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四、注重现场,加强工地反“三违”责任落实

(一)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把查处“三违”行为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通过有组织的检查和日常巡查,打击“三违”行为,查处事故隐患。要从管理和操作层面认真反思日常工作中“三违”的现象,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三违”行为的发生。

(二)要发挥班组长“兵头将尾”作用。班组长既是生产一线的操作者,也是生产一线的指挥员,班组长要率先垂范,规范操作,敢于抓“三违”,带动一批人,管好一个班组。

(三)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在关键岗位,一旦出现“三违”行为,不但危及自身,更可能危及其他作业人员的安全,是防范“三违”行为的重点人群,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抓牢。

五、立即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结合本企业在建工程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与责任人员,切实摸清本单位存在的“三违”现象,建立健全反“三违”规章制度和 “三违”查处台账,对本单位存在的“三违”现象和行为,进行分类汇总,有针对性开展反“三违”自查自纠工作。我站将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整治内容:

(一)企业建立健全反“三违”规章制度情况

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

(二)施工现场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情况

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1.“违章指挥”现象主要包括:

(1)未按规定对新入场职工、复工职工、换岗职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未合格直接安排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

(2)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

(3)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交叉作业,不认真执行联系和确认措施、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定安全措施。

(4)指派职业禁忌、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工种及未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上岗。

(5)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和操作程序;指令员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在施工作业时,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指挥工人冒险作业。

(6)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没有提出安全要求,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五同时”;安排无资质人员从事相关作业。

(7)存在较大危险的作业,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擅自批准作业。

(8)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9)没有动火指令或动火现场不符合动火作业条件,允许或指派工人进行动火作业。

(10)未按照“方案、资金、人员、责任、时限”五落实原则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11)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不履行“三同时”审批手续;不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乱改乱建;不经竣工验收擅自决定投入使用。

(12)其他违章指挥的现象。

2.“违章作业”现象主要包括:

(1)违反国家、地方和行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操作行为;违反岗位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的操作行为。

(2)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3)攀、坐不安全位置。

(4)机械设备运转时违规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 焊接、清扫等工作。

(5)在作业场所不按规定佩戴或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6)违反特种设备、特殊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无证操作;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

(7)起重作业中违反“十不吊”规定;吊装物上站人;人员在吊运物件下停留、通过。

(8)在禁火区域吸烟,在禁火区域动用明火未办理动火证或动火措施不落实。

(9) 作业场所安全通道不畅通,未经确认擅自进入或通过。

(10)提升设备安全设施失灵而继续使用。

(11)动火无安全消防设施或气瓶放置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继续作业的。

(12)油品未存放在安全地点;私自存储燃油等危险物品;存放不严密或出现泄漏未及时处理。

(13)处理重大险情或隐患时未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

(14)其他违章作业的现象。

3.“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主要包括:

(1)脱岗、串岗、睡岗、顶岗;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不按要求履行请销假手续等。

(2)酒后上岗、班中饮酒。

(3)不遵守岗位操作规程。

(4)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如塔吊司机工作时玩手机等)。

(5)不遵守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纪律及其他规则等行为。

(6)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三)纠正、查处和教育“三违”行为情况

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建立纠正、查处和教育“三违”行为的工作制度,制定反“三违”工作方案,开展反“三违”安全教育培训,使作业人员充分认识到“三违”行为的危害;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隐患实施清单管理,逐项销号;是否按照制度对“三违”行为及时纠治,落实奖惩并建立台账,奖惩信息在现场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反“三违”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反“三违”作为减少或杜绝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的重要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健全完善“三违”管理考核制度,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落实的部门、项目及有关人员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切实发挥考核机制作用,推进反“三违”工作落实。

(二)各项目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和“只有不到位的管理,没有抓不好的安全”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加强员工安全行为管控体系建设,把对“人的行为控制”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促进人的安全行为养成,从源头上消灭“三违”现象。

(三)各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和现场的监督检查,发挥主力军作用,既要当好反“三违”的“警察”,又要做好制度落实的“裁判”。

(四)要扎实推进班组和员工自主管理。激活班组管理潜能,调动班组安全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推进班组自主管理。要全面开展班前教育、班中巡查、班后清点工作。每天班前由班组长对作业人员,针对工作环境、内容、“三违”后果、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等进行教育,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作业过程中,班组长要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置“三违”现象。作业完成后,班组长应及时查看现场和清点人员,保证“工完料清人全无隐患”。逐步使班组成员自觉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实现员工无“三违”、身边无隐患、工程无事故,达到班组和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目的。

(五)切实做好“三违”人员帮教工作。各单位要运用“帮教八步”工作法,即停工学习、业务考试、现身说法、亲情谈话、安全体验、事故警示、安全协管以及班组认领八个步骤,通过多种形式促进“三违”职工转变观念,彻底认识到“三违”的危害,进而从根本上触及职工的内心,以达到帮教一个、转化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六)严格执法,强化安全监管。市安监站将反“三违”纳入执法检查的重点,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三违”现象从严从重查处,并移交行政处罚,始终保持“三违”整治的高压态势,严防“三违”现象反弹,用铁的面孔、铁的手腕严厉打击“三违”行为。对组织开展不得力、督查指导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部,一律依法移交行政处罚,同时对项目经理进行记分管理并予以通报。对因“三违”现象严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和项目部,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事故责任企业采取扣减企业信用分、暂停招投标资格、提请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联合惩戒措施。市安监站将统一对从业人员进行信用管理,将“三违”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从业个人信用档案,并在“江苏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中根据“三违”情形和次数进行信用标记,直至列入“黑名单”。同时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记分管理,根据违章行为严重程度予以记分,直至提请注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各单位应加强反“三违”检查,及时将“三违”人员信息和证据报送我站,形成全面反“三违”的管理网络,从根本上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

(七)各单位要对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总体情况进行检查、总结、评估。开展反“三违”活动交流研讨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全面分析和评估反“三违”整治活动成效。研究深化反“三违”活动成效的措施,对现场的“三违”现象和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分类分级制定防范措施,完善反“三违”工作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单位应及时报送信息,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我站,2020年12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我站。房建工程发送至电子邮箱ajzfjkF@126.com,轨道交通工程将纸质表送至轨道交通现场指挥部(普贤寺旁)。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