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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建筑施工领域欠薪投诉“一案双查”制度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2-10-13 字体:[ ]

通建安监〔2022〕4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拓展根治欠薪成效,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压缩欠薪空间,全面压紧压实根治欠薪各方主体责任,我站拟依托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政府服务热线(12345)等渠道,对各渠道转交的欠薪投诉在核查处置过程中,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对投诉案件本身事实进行调查,又倒查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制定目的

工程建设领域长久存在施工方欠薪易、劳动者讨薪难等顽疾,让建筑工人拿到辛苦钱不仅关乎农民工群体的切身利益,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而农民工欠薪投诉往往暴露出参建单位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不彻底、不到位。实行建筑施工领域欠薪投诉“一案双查”制度,是事前、事后管理的有效结合,改变过去注重事后调查、忽视事前预防的现象。排查项目存在的劳动用工违法违规行为,有助于避免投诉事项的再次发生,是帮助建筑工人守好钱袋子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 “一案双查”责任追究范围

建筑施工领域欠薪案件 “一案双查”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准绳,以欠薪投诉案件为指引,查处企业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行为,主要内容如下:

1.建设单位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采用专用账户发放或代发工人工资;

3.施工单位未对所有进场工人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

4.总、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

5.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分包单位未每月将工资支付表提交给总承包单位;

6.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三、责任追究办法

在查处欠薪案件过程中,对经核实企业存在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行为,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约谈相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提请行政处罚、列入限制市场准入名单、取消项目评优评先资格等措施。此外,对于已终止安全监督的项目发生欠薪投诉的,将通过多渠道倒查项目施工阶段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造成欠薪案件的原因层层厘清,对案件主体溯源定性,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农民工欠薪投诉问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高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重要性的认识,严格履行用人单位法定义务。


附件:农民工工资月度结付表(样表)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22年10月13日   

建设项目工资月度结付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