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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和极端恶劣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1-05-08 字体:[ ]

通建安监〔2021〕15号

市区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各参建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高温、暴雨、台风、雷电等极端天气增多,给建筑施工带来诸多不利因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及隐患消除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建传〔2021〕4号)精神,根据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等上级部署,现就切实做好汛期和极端恶劣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极端恶劣天气安全生产责任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启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建工程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极端恶劣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深刻汲取“4.30”极端气象灾害、以往汛期和极端恶劣天气的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汛期和极端恶劣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针对薄弱环节和事故易发类型,及早制定防范措施和部署各项工作。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安排部署企业汛期和极端恶劣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加强对企业各个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项目经理是在建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完善防范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关注预报预警,科学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工序。项目总监要严格监督,督促项目部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提前部署、准备充分、预防得力,切实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措施,做好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全面细致地开展汛期和极端恶劣天气下施工现场防坍塌、防大风、防洪涝、防触电、防雷击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认真排查风险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建立清单,对发现的问题逐条整改,逐一销号,保证施工安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参建单位要对基坑工程、起重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临建设施、围挡(围墙)等关键部位,以及轨道交通工程等重点工程实施重点防控。

(一)基坑工程。要严格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程序,细化、强化基坑支护、基坑排水和毗邻建筑物监测等措施,严禁在基坑周边堆积各类建筑材料和设备。基坑施工前,应首先掌握开挖区域内的地下管网埋设情况,需要改线的要及时与产权单位联系,避免地下管线遭到破坏。要全面排查基坑工程排水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确保排水及时。要全面排查四周防护栏杆是否坚实可靠。基坑工程实施要按严格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做好挡水和排水措施,防止积水;应及时清除基坑边坡多余弃土,减轻坡顶压力。雨后应及时对坑、槽、沟边坡和支护结构进行检查,并派专人对深基坑进行监测和巡视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立即采取措施解决。要加大对基坑及周边环境的监测,配备足够的潜水泵等排水设备,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

(二)起重机械与脚手架。必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具备足够的防洪涝、防大风、防雷击和防倾覆能力。塔吊、施工升降机、龙门吊、物料提升机、脚手架等设施基础必须稳固可靠,排水措施须到位,应按规定做好避雷接地。在恶劣天气大风来临前,履带吊、汽车吊等大型起重设备大臂应在制定地点下趴,及时拆除脚手架安全网和条幅等受风力影响大材料。在恶劣天气发生时,严禁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拆、起重吊装、脚手架搭拆、吊篮作业等各类危险室外作业。恶劣天气过后,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全数排查,检查是否有摇晃、变形、倾斜、下沉、连墙件松脱、节点连接位移等现象,及时处理消除隐患并验收通过后,方可继续使用;起重作业前应采取防滑和防漏电措施,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宿舍、食堂、办公室等临时设施要满足《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的要求,极端恶劣天气来临前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如有需要安排人员撤离,确保人员安全。加强对斜坡、高切坡附近建筑工程的检查和日常巡查,严禁在斜坡、高切坡上方及坡脚乱挖乱建宿舍、仓库等临时设施或随意堆放材料。临时设施在大风、大雨前应整修加固,确保不漏、不塌、不倒,周围不积水,严防水冲入室内。大风、大雨后应立即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修复。进入汛期后,临建宿舍等住所应设专人负责,实行昼夜值班制度,遇有险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四)施工围挡(围墙)。临街和人员密集区域的建筑工地围挡(围墙)必须坚固可靠,工地围挡(围墙)内侧严禁堆积土和砂石料等重物,砖砌围墙必须设置抗风柱,不得采用竖砖砌筑。要安排专人负责监视,对出现倾斜、裂纹等现象的围墙,要及时采取加固除险措施,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要坚决予以拆除,灾后要及时恢复文明施工围挡。

(五)临时用电。严格按标准规范配置用电设备,确保各类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选择较高的干燥处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检查各类临时用电线路有无漏电、腐蚀、松动等现象,现场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电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在特殊等恶劣天气条件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降排水和抢险用电等必要用电外,其它电源应全部切断,并随时准备应急照明电源等。

(六)施工现场及主要道路。施工现场排水应根据施工总平面图、规划和设计排水方案及设施,利用自然地形确定合理排水方向。应按规定坡度设置排水沟,形成连续、通畅的排水体系,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沟,指定专人负责疏浚排水系统,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同时应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的公共排水管线进行摸排并建立台帐,发现堵塞或破损要及时与产权单位联系维修。施工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自动冲洗设备完善有效正常使用,从源头防止带泥上路和雨季影响施工。

(七)地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加强防汛管理,开展全面的防汛隐患排查。处于机电设备安装阶段的地铁车站工程,其出入口等附属工程与主体结构工程连通的,连通处有人防密闭门的,应确保密闭门开闭灵活、有效,孔洞封堵可靠;无人防密闭门的,应设置符合要求的挡水墙。深基坑工程以及暗挖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的竖井、出入口、风道口、施工预留口等地面井口均应设置挡水墙,防止雨水倒灌。挡水墙高度应满足防范极端天气和短时强降雨的使用要求。在强降雨天气应加强对排水情况的巡查,防止因雨水倒灌而危及施工人员及结构物的安全。在汛期处于土方开挖阶段,围护结构出现股状、线流、不明原因渗水的基坑工程应及时进行地下水治理。应加强对明挖基坑、穿越建筑物和重要设施的暗挖隧道及周边环境的监测和人工巡视,对异常数据立即上报,安排专业人员跟踪处理,排除险情。下穿管径大于800毫米雨污水管线的暗挖工程应落实雨污水管线内衬管等各项防汛安全措施,确保地下工程汛期施工安全。对地铁工程涉河作业区,进行拉网式防汛检查,按照有关部门要求,保证行洪畅通。汛后应组织对工地内部安全巡查,及时抽排积水。统计并修复雨中受损设施,及时加固挡土墙、施工围挡等,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影响范围内的道路进行巡查,及时组织对可能产生空洞的部位进行探测和重点监测,对因雨水侵泡或冲击形成的地面沉降或空洞,立即进行警戒和抢修。

三、完善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加强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预测预报和地质灾害等情况,在极端恶劣天气或气候预警时,应停止室外危险作业并根据情况安排工人撤离危险区域。要针对工程项目特点, 研究制定、完善细化汛期和极端恶劣天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建立应急救援资源清单,强化应急处置队伍、设备、物资等力量准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同时要加强对一线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知识和防护、救护技能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素质。尤其是应急救援抢险队伍要准备好相关人员、物资、机械,一旦险情发生,可随时拉得出、顶得上、打得赢。

(二)加强应急值守。要进一步加强汛期和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项目负责人要值守在第一线,全面掌握、部署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等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科学有效处置、应对,并按规定和要求及时上报信息,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