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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夏季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2-06-08 字体:[ ]

通建安监〔2022〕20号

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各参建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和住建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等文件要求,强化市区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根据夏季施工特点和“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现决定在前期轨道工程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基础上,开展轨道交通工程临电消防、防台防汛、防暑降温、反“三违”等夏季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治理范围

全市所有轨道交通工程在监项目。

二、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三、治理内容

各参建单位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家、省、市近期安全生产整治文件要求,全方面、全过程、全员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夏季施工特点,重点治理临电消防、防台防汛、防暑降温、反“三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月治理应急救援预案编审、物资配备及应急演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自查阶段(2022年6月15日前)。各参建单位根据施工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建立台账清单。对重大安全隐患由企业安全负责人跟踪督办,坚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

(二)建设单位复查(2022年6月25日前)。施工单位自查完成后报建设单位审查,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现场复查,全面排查梳理,确保排查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审查合格后将三方签字盖章的自查报告书面报送我站轨道监督科。

(三)抽查巩固阶段(2022年6月30日前)。在前期自查、复查的基础上,安监站将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对在自查、复查中弄虚作假或现场仍然存在突出问题隐患的,依法依规严格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治行动。

各参建单位要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项目负责人亲自抓、亲自督促的工作机制,严格对照要求,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落实举一反三,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参建单位要充分利用本次专项治理成果,认真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总结提高,推广先进做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通过深入开展治理行动,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现场本质安全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强化监督抽查,从严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结合此次专项治理,我站将加大对在监轨道项目监督抽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顶格处理。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