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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通市区房屋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来源: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3-05-18 字体:[ ]

通建安监〔2023〕16号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更高标准做好房屋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不断提升房屋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南通市区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出积极贡献。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3年市区房屋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完善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强化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持续推进绿色智慧工地建设,提高工地扬尘治理智慧化水平。继续做好工地扬尘管控差别化管理,实施分级分类管控,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政策,提高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治理范围

市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要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及时足额支付,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委托监理单位负责方案的监督实施。施工单位要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要在施工现场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理单位要承担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理责任,对扬尘治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

(二)加强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各施工项目要结合实际切实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及时清运建筑渣土和垃圾,对不能及时清运的土方、裸土要采取绿化或覆盖措施。要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通过喷淋、洒水抑尘设施进行降尘。脚手架外侧要使用合格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无破损。保持建筑物内干净整洁,楼层建筑垃圾清运应采用容器或专用封闭式通道清运,严禁高空抛物。严格防尘网质量控制,做好塑料防尘网的回收和处置工作。强化渣土车辆全封闭管理,做好工地出入口范围内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三)提升扬尘污染防治的智慧化水平。我站将因地制宜发挥政策的联动和集成效应,引导和支持绿色智慧工地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发挥科技在扬尘污染防治中的作用,提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智慧化、信息化监管水平。鼓励扬尘监测设备与喷淋、雾炮等设施进行联动,实现超标预警、远程控制与自动降尘。鼓励建筑工地主要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监控系统,实现工地出入车辆“不带泥上路”,确保工地周围道路清洁。加大绿色新技术应用推广力度,推动绿色施工技术全面应用。将绿色施工、建筑垃圾减量化等内容作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项目建设过程的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完善工程项目的综合考评评价制度。

(四)强化建筑工地差别化管控工作。我站将结合《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应急工作方案(试行)》(苏建质安〔2020〕123号)和《关于印发<南通市区建筑施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通住建安〔2021〕105号),建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差异化监管机制,注重奖优罚劣、差异管理,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豁免激励政策,对扬尘治理成绩突出的工地,予以守信激励,优先推荐省市标准化星级工地等。对涉及投诉(属实)、新闻媒体曝光、督查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问题的项目,要列入重点监管范围,情形严重的取消省市标准化文明工地申报资格。

(五)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加强创优引领,引导企业以创建 “绿色工地”、“智慧工地”、各类示范工地为抓手,切实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我站将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整改不积极的企业和项目,运用行政、经济、信用等多种手段,采取诫勉谈话、停工整改、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移交行政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方式进行处理处罚。

四、时间安排

(一)统筹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10日)。我站要结合本工作方案,对房屋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及时更新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和台帐,确保辖区全覆盖、无遗漏。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10日至12月20日)。我站要对照《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要求,结合标准化星级工地考评等工作,对辖区内所有房屋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工地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我站要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控制扬尘污染的有效措施和合理建议并及时汇总上报市住建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我站高度认识房屋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将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示范引领,加强调查研究,推广典型做法,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各方责任。我站将加大对房屋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治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对检查评定不合格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改,直至达到标准要求。对扬尘防治控制不力、不履行职责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予以通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