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 通知公告

关于坚决打赢扬尘防治攻坚战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0-09-24 字体:[ ]

通建安监【2020】42号

市区各房屋建筑和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部,各有关单位:

2020年是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的决胜之年,为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扬尘整治“654”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高标准推进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提升市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要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当前形势,加强组织领导,突出管控重点,坚持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与施工安全生产同步落实,确保措施到位。

二、防治措施再精进

各单位在严格贯彻落实江苏省地方标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市政府令第6号《南通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关于印发市区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工程扬尘整治“654”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通建安监〔2020〕20号)等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高标准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做到“十全八禁”,即“十个全覆盖”和“八个严禁”。

(一)主体责任全覆盖。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严格按照合同及时足额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加大对所属项目检查力度,监督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单位应切实履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各项目部应严格执行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配置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各区域保洁工作,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持场内道路整洁湿润。监理单位应积极履行监理职责,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纳入日常工程监督管理范畴,总监理工程师应参与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和检查工作,对不符合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要求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对不服从管理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工地封闭围挡全覆盖。所有工程必须按标准落实全封闭围挡和实名制考勤管理。室外配套工程实体围墙被拆除的,应在施工区域四周设置临时围挡,或采用不低于1.8米的水马等移动式围挡进行封闭。

(三)工地出入口冲洗设施全覆盖。施工现场出入口内侧应配备自动化冲洗装置(长度不低于4米),设置排水沟、沉淀池等设施,应按需配备高压水枪和过水池,安排专职冲洗人员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轮、车身等进行二次冲洗。

(四)道路喷淋降尘系统全覆盖。所有工程应配备喷淋管、洒水车等降尘设施,确保有效抑制扬尘。施工现场应沿场内道路连续设置喷淋降尘装置,并配备喷雾式降尘器及洒水车进行喷雾洒水降尘。

(五)工地主要区域硬化全覆盖。所有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主要道路、主要材料加工和堆放区域、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地面等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硬质材料铺设。土方作业可采用装配式、定型化防滑钢板和混凝土预制板等可周转材料铺设。每天进行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湿润、清洁。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网络系统,泥浆、污水、废水等严禁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

(六)扬尘源头抑尘全覆盖。所有施工现场堆土、易扬尘散装物料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预拌砂浆筒下部出料口及搅拌设备应落实封闭抑尘措施。施工现场土方开挖、石材切割、道路破除、切割等作业必须配备移动喷淋、雾炮等抑尘设备,采取湿法作业或配备专业除尘设备。处于土方开挖阶段施工的建筑工地,应制定合理的土方开挖方案,分区域开挖,非开挖区域应采用六针及以上的防尘网覆盖。市区国家、省级大气环境监测站点3平方公里范围内点位和国有资金建设的房屋建筑及轨道交通工程应使用环保聚酯防尘布(俗称“土工布”)覆盖,使用塑料防尘网及环保聚酯防尘布时必须拼接严密、覆盖完整。采用缝合方式时须用钢丝对连接处加固或缝合;采用搭接方式时长边搭接不少于50厘米,短边搭接不少于10厘米,并采用可靠固定方式进行固定、压实。焊接作业应采用烟尘净化装置净化,防止烟尘污染。

(七)外脚手架安全网封闭全覆盖。所有在建建筑物正常施工阶段,外脚手架必须采取安全网进行封闭,减少主体结构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飘散,安全网张设应确保严密、牢固、平整、美观,鼓励采用板扣式防护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后用施工升降机械清运。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临时存放点,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

(八)渣土运输规范管理全覆盖。渣土运输必须按规定办理渣土处置许可和车辆通行许可,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措施,严禁超载。现场必须安排专人盯守检查,凡是车厢密闭不严、冲洗不净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驶离工地。

(九)高排放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禁止使用全覆盖。市区范围所有建筑工地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南通市非道路移动源排气监管平台”登记并申领张贴环保标牌,应全部使用合格燃油,无明显冒黑烟现象。

(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全覆盖。遇有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所有建筑工地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十一)狠抓“八个严禁”。即严禁施工车辆带泥上路,严禁凌空抛物,严禁焚烧垃圾,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严禁易扬物料露天放置,严禁土方超时裸露堆放,严禁使用渣油、重油等伪劣油品,严禁土方作业无抑尘措施。

三、查处力度再加强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务必认真履行各自扬尘防治责任,制定扬尘防治实施方案,保障防治经费,严格落实到位。我站将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开展晨检夜查和节假日抽查,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加大查处力度,采取停工整改、约谈告诫、经济处罚、信用扣分、挂网通报、一票否决等措施,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凡被市“654”、大气办、纪检等上级有关部门督办或被媒体曝光的建筑工地,经查实后一律从严从重予以处置,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高压态势,铁腕治污,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贡献力量。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