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9-13 11:16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住建党组〔2023〕29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经党组研究,决定:

曹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副处长职务;

杨嘉理同志任人事处处长,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

曹慰慰同志任职业教育处处长,免去其团委书记职务(按规定程序办理);

郭志刚同志任财务审计处处长,免去其建筑市场监管处(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处)处长职务;

董忠义同志任法规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法规处副处长职务;

刘小文同志任设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建筑市场监管处(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张勇同志任建筑市场监管处(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处)处长,免去其人事处处长职务;

秦赵鑫同志任安全生产监管处处长,免去其城乡环境处处长职务;

陆昕凯同志任行政服务处副处长,免去其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杨绍华同志任房屋征收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免去其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副处长职务;

江卫新同志任城乡环境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袁陶同志任建材行业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免去其安全生产监管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姜晓云同志职业教育处处长职务;

免去沙红同志财务审计处处长职务;

免去丁伟峰同志法规处处长职务;

免去周原也同志设计处处长职务;

免去陈亚军同志工程质量管理处处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凌云飞同志安全生产监管处处长职务;

免去张建荣同志工会主任职务。

中共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