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0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提供精装成品住宅小区多元化选择并加强质量监管的建议)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11-21 15:47 累计次数: 字体:[ ]

顾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供精装成品住宅多元化选择并加强质量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加快推进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成品化装修、信息化管理”为特征的建筑产业现代化,我市大力推行成品住宅,相继出台了《南通市市区新建成品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新建成品住宅装修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对提高成品住宅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推行成品住宅的政策背景

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发〔2014〕111号)文件要求,到2025年末,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方式要成为全省主要建造方式,全省新建建筑装配化率达到50%以上,装饰装修装配化率达到60%以上,新建成品住房比例达到50%以上。

2020年8月,住建部等7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明确要求推进建筑全装修,积极发展成品住宅,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此外,推行成品住宅也是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绿色建造、无废城市等国家相关政策的必然要求。

二、满足多元化装修需求方面所做的工作

关于您提出的考虑购房者多元化需求,推出更多可供选择的装修交付套餐的建议,目前我局正积极探索在部分成品住宅项目上开展多元化装修试点工作,以满足购房者装修个性化的需要。

例如,我局专题研究了在招商滨江双玺项目中开展个性化装修试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过市场调研发现,滨江双玺项目备案价较高,其购买对象主要为高收入、改善型购房人群,80%的购房者都对个性化改造提出了要求。为避免后期大面积二次拆改装修,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影响,经会商研究,原则同意滨江双玺项目个性化装修试点方案。会议明确滨江双玺项目在满足装配率和绿建要求基础上,设定“基础装修、原标准装修、升级装修”共3种装修标准,开发企业需根据购房者选择的装标标准,与其签订对应的销售合同并予以备案。销售过程应当遵循自愿申请原则,明确相应差价和后续违约责任,不得强迫购房者选择基础装修和升级装修标准。

对该项试点工作,我局将安排专人加强对企业的指导与监管,及时会商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及时总结,尽快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

三、加强住宅装修质量监管方面所做的工作

关于您提出的加强主管部门对装修过程监管和对开发商质量不合格惩罚约束制度的建议,目前我局制定出台《南通市市区新建成品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通住建发〔2019〕281号),对成品住宅装修中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环节和购房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全过程监管、提供实体样板房、引入互动式监督、实行质量分户验收等,进一步完善成品住宅质量保障体系。

一是加强成品住宅全过程质量监管,将成品住宅装修工程作为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纳入住宅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质量监督范围。监管部门对成品住宅装修质量持续开展日常检查和联合巡查,主要检查参建单位履职行为,重点抽查工程实体、建筑材料、设计文件及质量保证资料等内容。

二是落实实体样板房制度,明确规定预售成品住宅必须在可售房源内设置交付实体样板,交付实体样板经验收合格后作为建设单位销售和交房的标准依据。

三是创新购房者监督机制,设立开展“住宅用户开放日”活动,购房者代表可以在开放日活动期间,现场查看成品住宅主体结构和装饰装修的实体质量情况。同时,要求建设单位通过多种途径分阶段公示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所用主要装修材料和设施设备的基本信息。

四是实行质量分户验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户验收,将装饰装修分部工程中涉及安全性能、使用功能、观感质量及几何尺寸等内容作为检查重点。

此外,我局还制定出台了《南通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南通市建筑业装饰装修企业基本信用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通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打分,依据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在市场准入、资质核查、日常监管、专项督查、评先评优等环节实行差别化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在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建立成品住宅多元化装修的政策机制,强化成品住宅全过程质量监管,加大对失信开发企业的惩戒力度,与相关部门加强联动,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为南通市民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做出更大贡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成品住宅多元化装修和质量监管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感谢您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关心与支持!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8-25